2022中山实验小学招生通告

导语 2022年中山实验小学招收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 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405人。

  2022中山实验小学招生通告

  一、 招生计划

  招收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405人。

  二、 招生对象

  (一)符合国家、省、市政策性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

  1. 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 27 号)优待对象的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

  2.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 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第七 条第(一)款规定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3. 符合《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的具体措施〉的通知》(中山组发〔2020〕4号)规定的第六层次以上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

  4. 符合《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教体通〔2020〕70号)规定的、对我市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5. 符合《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抗击新冠肺炎一线 医务人员子女予以政策性照顾的通知》(中教体通〔2020〕 9号)规定照顾对象的中山市援助湖北医疗队成员和受到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医务人员等适龄子女。

  6. 符合《关于印发〈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 三条〉的通知》(中山组发〔2022〕1号)的,特聘A、B、C、 D档人才适龄子女,顶尖人才、优秀企业家、正高职称人才、博士适龄子女,获评中山名匠、中山市首席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适龄子女;领军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重点招商 引资项目确定的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7. 本校在编在职教师适龄子女。

  上述文件及相关规定见附件,除“1、2”两项政策性照顾入学外,其余类别在申请人数超过当年招生名额时,均按 相关依据综合排名确定招生对象。

  (二)原地段生

  《2019学年中山市实验小学招生通告》已明确:“中山市石岐区东明花园一至三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六个小区商品房的购买日期截止2019 年5月26日(以市自然资源局确认备案登记为准)。在上述六个小区以同一住房名义第二次(含第二次)以上申请学位的,由石岐区文体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2019 年5月27日(含27日)后购买上述小区商品房的,中山市实验小学今年及以后年份不再安排学位,统一由石岐区文体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学位。”符合上述规定的中山市石岐区东明花园一至三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六个小区的适龄儿童包括:

  1. 上述六个小区房产的权属人及户籍簿户主的子女或孙子女(外孙子女);

  2. 父母一方为上述六个小区房产权属人,同时符合《中 山市实验小学2022年招生入学政策性优待人员分类表》(详见附件)中一项政策性优待条件。

  (三)符合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1. 具有中山市石岐区户籍(入户日期为截至2022年5月31日前);

  2. 符合《中山市实验小学2022年招生入学政策性优待分 人员类表》(详见附件)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 报志愿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确定为上述“(一)政策性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二)原地段生”的不得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三、招生方式

  (一)政策性照顾入学

  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先按《中山市2022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引》相关入学流程登记入学信息,再分别由相关部门以公函形式确定,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纳入当年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1. 符合公政治〔2018〕27号的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 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由教育部 办公厅确定。

  2. 符合政干〔2013〕138号第七条第(一)款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由中山军分区确定。

  3. 符合中山组发〔 2020〕4号的第六层次以上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由市人社局确定(按人才紧缺程度等综合排序)。

  4. 符合中教体通〔2020〕70号规定的、对我市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总部企业人才的适龄子女,由市发改局(总部 办)确定(在限定的招生数额内按综合排名次序安排)。

  5. 符合中教体通〔 2020〕9号照顾对象的中山市援助湖 北医疗队成员和受到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医务人员 等适龄子女,由市卫健局确定(在限定的招生数额内按综合 排名次序安排)。

  6. 符合中山组发〔2022〕1号规定的,各类人才子女由相关部门确定(在限定的招生数额内按综合排名次序安排)。

  7. 本校在编在职教师适龄子女,由学校统一报名,市教育和体育局审定。

  (二)原地段生入学

  1. 登记入学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5月20日9时至6 月1日24时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 。原地段生须上传房产证件、购房发票、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权属人页、儿童页),其中政策性优待生的还须上传相关有效证明资料。不便自行上网登记入学信息的新生法定监护人,可到市实验小学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录入登记(地址:中山市石岐区东明路东盛花园32号,联系电话: 88663129)。

  2. 入学信息审核。学校根据系统中已对接的政务数据、已上传的入学资料对入学信息进行初核。2022年5月29日 (星期日)上午8: 30-12: 00,下午2:30-5:30,法定监护人带齐相关入学资料原件到学校现场验核(留存复印件)。法定监护人应及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三)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按《中山市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引》相关要求执行,纳入全市统一进行。符合 本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在5月20日9曲至6月1日24时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 息登记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后,填报本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审核通过后志愿有效。拟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名单将于6 月10日至6月14日公示,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于6月下旬组 织开展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

  符合原地段生入学条件和确定为政策性照顾入学的适 龄儿童优先安排入学,剩余学位用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剩余学位,则直接安排入读;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以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

  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由电脑随机摇号产生顺序号,摇号结果由公证处现场公证后,导入“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并公布;第二步,学校按顺序号从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多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中最优先的志愿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要求在6月27日前办理注册,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

  附件

  中山市实验小学2022年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序号 类 别 证明材料
1 符合公政治[2018127号优待对 象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 ①教育部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2 符合政干[2013] 138号规定的 现役军人(含武警、海警等)适 龄子女 ①中山市军分区公函;②省教育厅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③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 138号)第七条分类提供证明材料:(一)款,所在部队开具的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为中山市 石岐区)或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军人子女优待名单(法定监护人 持有中山市石岐区有效居住证);(二)款,驻石岐区作战部队开具的证明;(三)款,驻石岐区部队开具的证明。
3 符合应急[2019] 37号优待对象 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①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函;②石岐区工作单位证明或石岐区房产证。
4 符合中教体通〔2020) 9号优待 对象的抗疫人员适龄子女 ①市卫健局公函;②石岐区工作单位证明或石岐区房产证。
5 符合中组发〔2020) 4号条件的 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人社局紧缺适用人才证明;② 石岐区工作单位证明或石岐区房产证。
6 符合中教体通(2020) 70号规 定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总部办公函;②石岐区工作单位证明或石岐区房产证。
7 符合中府办(2015) 46号规定 的人员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科技局出具的石岐区市髙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证 明
8 符合中教体通[2019]68号规定 的台湾居民适龄子女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②台湾儿童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③法定监护人和台湾儿童的户籍藤本;④法定监护人石岐区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的,提供法定监护人 石岐区参保证明(或工作证明)、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⑤授权委托书。
9 港澳籍学生 第一类:港澳居民港澳籍子女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的港澳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②子女有效的港澳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法定监护人石岐区房产证;
④法定监护人在石岐区参保证明原件(或由教育部门向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主动核查;
⑤授权委托书。
第二类:石岐区户籍人口港澳籍子女
①父母或其中一方石岐区的户口薄;
②亲子关系证明(经公证的亲子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③子女有效的港澳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
证)。
10 符合粤侨办〔2009) 55号规定 的华侨适龄子女 ①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报名学生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证明, 以及相应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报名学生出生证);②中山市公证部门出具的,中山市石岐区居民承担华侨子女在中 山市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在中山市石岐区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③监护人的户口簿和与监护人户籍一致的石岐区房产证(在中山 市石岐区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④报名学生半年内在中山市(或镇区)医院的体检证明。
11 持有2018年中山市百佳外来工 证书的人员适龄子女 ①2018年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 ②中山市石岐区房产证或参保证明。
12 荣誉市民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荣誉市民证书;②中山市石岐区房产证、居住证或工作证明。
13 符合粤组通〔2017) 44号规定 的因公殉职基层干部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基层组织证明。
14 符合发〔2022〕1号规定的人才 适龄子女 ①相关部门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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