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山神湾镇公办小学招生通告

导语 港神湾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神湾镇公办小学具体招生内容见正文。

  2022中山神湾镇公办小学招生通告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神湾镇户籍生:神湾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 政策优待生: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3. 神湾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镇户籍,孩子非本镇户籍;

  4. 本市跨镇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山市户籍,在神湾镇居 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须提供在神湾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区在神湾镇就读的适龄子女;

  5. 市积分生:参加2022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已取得入围本镇的积分生。

  二、招生计划


  三、 学区划分

  神湾镇按居住地划分为2个招生片区,具体划分如下:

  神湾中心小学片区:招收宥南村、竹排村、神溪村(含东风 糖厂、冲口、石场、新村居民小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崇正学校片区:招收外沙村(含南沙工业区)、海港村的适 龄儿童。

  四、 招生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5月20日9时至6月1日24时。

  2. 网上报名网址:“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网址 http: //www. zsedu. net/)。“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时核验信息。

  3. 注意事项。

  (1)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相关镇街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或“政 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拟就读镇街、招生对象为积分生。法定监护人填报完成提交后,应把登记表截图打印出来,以便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交。

  (2)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使用设立在就读幼儿园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信息登记;如果不在本镇学校就读的,而又确实需协助的,可直接到神湾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神湾镇人民政府大院内)进行网上登记。

  (3)神湾镇户籍学生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向神湾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 志愿填报。

  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信息登记后,需要参加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的,可填报电脑随机摇号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 学校),并自定志愿顺序(志愿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 第四志愿)。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不填报志愿,由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三) 现场报名确认(市积分入围生不用参加)。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学生家长需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见附件2),到相应招生片区学校现场办理报名确认。

  现场确认日期:2022 年 5 月 28 B (9: 00—11: 30, 14: 00—16:30)。

  现场确认地点:神湾中心小学(南沙工业区园丁路1号)、崇正学校(外沙村天熹路8号)

  审核人员将按规定对报名登记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如不按时到指定学校递交资料的,而后补登记的符合入学条件的本镇户籍生,由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根据全镇各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本镇户籍生不再进行补报和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四) 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招生专干通知监护人重新上传资料或到现场验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按要求修改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6月3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通过入学登记信息审核并填报了志愿的学生,全市统一于6月1日-14日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内公示。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

  (五)学位分配

  本镇公办学校按照“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原则,当符合条件申报入学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片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全部 安排入学;当申报入学人数大于招生片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学位。

  1. 第一批次:神湾镇户籍生按学生户口簿登记地址所属招生片区安排学位,如申请入学人数超过申请学校招生计划时,按该生入户神湾镇先后顺序安排学位,超出计划的,则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2. 第二批次:神湾镇户籍生实际居住地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不一致,其父母可凭房产证向教育部门提出跨学区入学申请,经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跨学区安排学位。

  3. 第三批次:各类政策优待生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确定所属招生片区安排学位。如果所属招生片区学校学位使用完或没有提 供房产产权证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4. 第四批次:神湾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确定所属招生片区安排学位。如果所属招生片区学校学位使用完或没有提供房产产权证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5.第五批次:本市跨镇生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确定所属招生片区安排学位。如果所属招生片区学校学位使用完或没有提供房产产权证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6. 第六批次:市积分生按其父母办理居住证地址确定所属招 生片区,并根据积分生入围排名由高到低次序安排学位。如果所属招生片区学校学位使用完,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上述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学校后,如果还有剩余学位时,将统筹安排给符合本镇紧缺适用人才政策人员的子女;如果公办学位不足时,镇政府将向镇内民办学校购买所缺学位,由招生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统筹解决。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入学公办学校。

  房产产权拥有者须是申请入学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申请入学期间,没有取得房产产权证的,以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销合同为准。

  (六)录取注册。

  经神湾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新生录取名单由学校负责发放入学通知书及办理新生注册。新生发放录取通知时间为7月10日前,注册时间为7月18日前。家长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办理新生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公办学校入学。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七)信息补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2022年8月15日9时至8月19日24时登录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五、招生咨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学】可获报名入口、各区镇招生政策、插班生/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摇号规则、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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