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山小榄镇公办初中招生通告

导语 小榄镇2022年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2022届毕业生,具体招生内容见正文。

  2022年中山小榄镇公办初中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2届毕业生。

  (一)公办学校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小榄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小榄户籍生”;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教育优待政策生”,详见附件1;

  3.小榄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监护人是小榄户籍、孩子非小榄镇户籍,以下简称“小榄户籍人员子女生”;

  4.孩子为本市外镇户籍,监护人非小榄镇户籍,小榄镇内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小榄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简称“跨镇区就读生”;

  5.2022年在小榄镇参加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简称“入围积分生”。

  (二)花城中学、菊城小学、广源学校、丰华学校

  小榄镇将购买花城中学、菊城小学、广源学校、丰华学校的新生学位,免收学费。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小榄户籍生、小榄户籍人员子女生;

  2.教育优待政策生。

  若花城中学、菊城小学、广源学校、丰华学校正式转为公办学校,将执行公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按公办学校办学。

  二、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一)公办初中


  1.小榄侨中

  西区、北区、竹源三个社区及文化路、红山路以北的新市、沙口社区行政区域。

  2.小榄一中

  新市(不含文化路、红山路以北的学生)、沙口、东区三个社区行政区域。

  3.小榄二中

  盛丰、联丰、绩东二、埒西一、宝丰五个社区行政区域及九洲基社区的祥丰路一带(17、18、19村)。

  4.菊城中学

  绩东一、绩西、九洲基三个社区及绩东二社区星火一村行政区域。

  5.永宁中学

  永宁社区行政区域,九洲基社区靠近永宁社区一带的学生,可以申请报读永宁中学。

  6.东升中学

  裕民、高沙、同乐、东升、兆龙、益隆、新胜七个社区或村行政区域;东城社区户籍为户籍对应学校社区。

  7.旭日中学

  利生、同茂、胜龙、坦背、白鲤、太平六个社区或村行政区域;东城社区户籍为户籍对应学校社区。

  (二)花城中学、菊城小学、广源学校、丰华学校


  菊城小学一年级预留40个学位,招收本人是绩东一社区户籍的学生(按照电脑派位顺序向后顺延40人)。广源学校一年级预留40个学位,招收本人是绩西社区户籍的学生(按照电脑派位顺序向后顺延40人)。丰华学校优先招收宝丰社区股民的宝丰户籍子女,预留80个学位安排入围积分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1.2022年小榄镇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均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0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法定监护人应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或“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见附件2),由镇教体文旅局按实际情况核实。

  2.参加今年本镇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分生拟就读镇街必须选择“小榄镇”。有参加本镇积分入学但未入围的监护人,请勿选择招生对象为“已申请积分入学人员的子女”,建议选择“其他(民办生)”(已入户除外),否则将被审核不通过。

  3.没有条件上网登记的,可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于5月20日至6月2日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到东升图书馆(东升高级中学旁)完成信息登记。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志愿为市直属初中、民办学校。中山市户籍生、及教育优待政策生可同时选报市直属初中、镇内民办学校及镇外民办学校的属地外计划志愿。其他招生对象可以选报镇内民办学校及镇外民办学校的属地外计划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并自定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均参加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若市直属初中、民办学校已录取,第二、第三批志愿不再生效,请有关监护人慎重考虑报读志愿,慎重选择志愿顺序。

  2.第二批志愿为我镇花城中学、菊城小学、广源学校、丰华学校。小榄镇户籍生、小榄镇户籍人员子女生及教育优待政策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志愿。若录取,第三批志愿不再生效。

  3.第三批志愿为小榄镇公办学校。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入读我镇公办学校(积分入围生除外),且网上信息登记选择所属镇街为“小榄镇”的,必须同时填报小榄镇公办学校志愿,本批次提供3个报读志愿,第一志愿必须为户籍所属招生片区(上传户籍证明)或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务必同时上传对应房产证或其他合法居住证明),第二、三志愿可以选择监护人工作或方便就近入学的学校。

  户籍生第一志愿必须报读户籍或居住地属所在招生片区内的学校,否则有可能第一志愿学校录取不到,户籍或居住地属所在招生片区内学校也录取不到。

  4.符合条件入读我镇公办学校的非小榄镇户籍学生,如果网上信息登记时没有选择所属镇街为“小榄镇”的,视为放弃我镇公办学校招生录取资格,小榄镇不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5.小榄镇户籍生,如果网上信息登记时没有选择所属镇街为“小榄镇”的,视为放弃我镇公办学校第一轮招生录取资格。若所填报的非本镇公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可于8月15-19日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修改所属镇街为“小榄镇”,并补报本镇公办学校志愿,后续按本镇公办学校补录程序处理。建议监护人务必首轮选填所属镇街为“小榄镇”,否则能就近安排入学的可能性将大大减少。

  6.入围积分生也需于“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上登记信息,但无需填报本镇公办学校志愿,若有填报本镇公办学校志愿的视作无效。初中一年级积分排名后200位,安排购买求实学校150个学位、翔鸿学校50个学位,参照志愿,结合积分高低安排。其余入围积分生由镇教体文旅局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具体安排办法将于7月初通过手机短信或“小榄发布”微信公众号通知家长,敬请关注。

  (三)信息审核

  1.“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审核通过的,所填志愿有效,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事宜;6月3日下午5:00后,审核不通过的,所填志愿无效。

  2.请各监护人5月20日至6月1日期间密切关注审核状态,系统显示“待审核”表示审核人员未审核到您的信息,请耐心等待;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请留意系统有关提示信息,并按提示要求补登或修改相关信息,上传相应资料,并继续关注审核状态。期间还需保持联系电话正常使用,且留意接听或查看相关短信,因多次没有接听电话或短信不回复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因需进行复审(预计6月上旬),原显示“审核通过”的仍有可能转变为“审核不通过”,请各监护人密切关注。

  (四)录取办法

  1.有填报第一批志愿(市直属初中、民办学校),先进行录取安排。若报名人数超出相应招生计划数的,按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多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中最优先的志愿录取。并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一旦被录取并注册,其他志愿失效。

  2.有填报第二批志愿(花城中学、菊城小学、广源学校、丰华学校)的,按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依次录取,并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录满为止。

  3.第三批志愿录取本镇公办学校依次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顺序。若同一顺序志愿报读同一学校总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按户籍属学校招生片区内、户籍不属学校招生片但居住地属学校招生片区内、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属于学校招生片区内三种类别先后顺序录取。三种类别中某类别超计划,则以“先家庭户后集体户、学生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等规则录取。户籍生录取完毕后,若某公办学校仍有学位剩余,优先考虑户籍人员子女生,而后考虑教育优待政策生和跨镇区就读生。第一、二、三志愿都未能成功录取的,由镇教体文旅局统筹安排。

  4.公民办学校按规定录取符合国家、省、市教育优待政策生(见附件3)。

  (五)注册确认

  1.有填报第一批志愿(市直属初中、民办学校)的监护人,请于6月下旬自行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查看是否被录取,一旦录取,无需监护人确认,其他学校不能再招录,后续入学事宜由录取学校安排。

  2.有填报第二、三批志愿的,镇教体文旅局将于7月初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录取结果,监护人必须回复短信确认注册,自通知短信发出24小时内没有回复短信确认注册的由录取学校再以电话方式进行确认,没有回复短信确认或多次电话不通、未接听的视为放弃学位。期间监护人请勿注销电话,且注意查看信息并回复或接听。一经确认,录取学校随即于市招生系统后台进行确认注册操作,确认注册后其他学校不能再招录,后续入学事宜由录取学校安排。

  (六)补录或补报名

  1.首轮有登记信息且审核通过,但未有任何学校录取的,可于7月4日9时至7月8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重新填报一个镇内或镇外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志愿参加补录,一旦被录取,不再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学位,请有条件入读我镇公办学校的监护人慎重考虑填报,非必要可不填。

  2.因故首轮未报名或首轮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或补录的,监护人务必于8月15日9时至8月19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填或修改信息,并填报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志愿(网址:http://www.zsedu.net/)。小榄镇户籍生可选填本镇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志愿,小榄镇公办学校补录仅限本镇户籍生。补报名的户籍生由镇教体文旅局视剩余学位统筹安排,录取结果通知及后续入学事宜由录取学校安排。

  3.小榄镇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进行补录,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七)延缓入学

  年满6周岁的本镇户籍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在2022年5月3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6),申请受理地点:小榄镇政务服务大厅民生综合窗口(地址: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金融中心二座3楼,咨询电话:22238175),审核通过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四、其他

  1.本工作方案主要内容涉及小榄镇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详情请监护人参考《中山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及镇内外有关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或简章,参考网址:http://www.zsedu.cn/node/24365.jspx或zs.xljt.cc,或致电相关学校咨询,咨询电话见附件4。

  2.我镇一直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近年来由于我镇新入户人数激增,公办学位紧缺,可能出现家长申请就读学校与实际安排学校不一致情况,请家长谅解,不服从安排者视为主动放弃学位。

  3.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年级一经录取入学,原则上整个学段期间不再接受镇内公办转公办申请。

  4.各监护人若需咨询或投诉建议,可致电我镇招生工作办公室或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小榄镇教体文旅局招生工作办公室:22828355、22252094;

  小榄镇教育线纪委:22118819;

  小榄镇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请参考附件4。

  5.本《方案》解释权归小榄镇教体文旅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小榄入学】可获小榄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学区划分、报名所需资料、志愿填报指引、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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