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人才培养管理方案

导语 有关招生院校应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和不同专业培养要求,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具有较强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的人才培养方案。学生脱产在有关招生院校学习。详见正文。

  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

  1.有关招生院校应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和不同专业培养要求,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具有较强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的人才培养方案。学生脱产在有关招生院校学习。

  2.通过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的学生,不得转学。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1)有关招生院校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转专业工作,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2)考入有关招生院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允许转专业的特殊情形由有关招生院校根据有关要求单独制定文件规定并提前公布。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1.有关招生院校是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现代学徒制“招生招工一体化、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双重身份、校企双主体育人”基本特征,加强对试点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切实提高试点人才培养质量;要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采取校企协同在岗培养、校企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学时的50%。具体培养模式由试点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协商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2.有关招生院校不得将教学地点设在试点院校、依托载体和合作企业以外的地点,严禁将现代学徒制试点与其他形式学历教育或培训捆绑,严禁与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开展招生和教学。试点院校、依托载体、合作企业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名单(见附件1)为准。

  3.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有关招生院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

  (三)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1.有关招生院校要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4〕5号)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试点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协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强化协同培养,严格教学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2.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教学地点应安排在粤教职函〔2024〕5号明确的教学地点,不得安排在其他教学地点,严禁与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开展招生和教学。

  3.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入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个别学生因工作地点变动等特殊情况申请转教学地点,理由充分、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要求的,有关高校可同意学生转教学地点;转入地专业选择受限制的,如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可转专业,但不得转入非2024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专业。

推荐阅读:2024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指南(入口+时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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