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岗位/报名方式)
导语 中山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是公立三级综合医院。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总会计师,有关事项公告详见正文。
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总会计师1名。
二、岗位说明
(一)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总会计师由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管理,按照《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意见》有关职责和权限,协助院长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医院的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与医院重大财务、经济事项的决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总会计师实行合同制,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总会计师实行任期制,任期四年,试用期6个月,到期后视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总会计师实行定期考核制度,由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待遇发放以及聘任的重要依据。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具有担当精神。
(二)具备全面、扎实的医疗卫生行业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有三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2.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3.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担任经济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五)符合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45周岁以下为1979年7月14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邮寄材料报名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5日(邮寄材料报名以信件寄出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3、报名提交材料及要求:报名者须按照以下材料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1)《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总会计师报名表》(见附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的其中两项或以上)。
(6)任职经历证明材料。
(7)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
4、联系方式: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仙路123号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综合服务楼418人事科(联系人:尹先生 张女士,联系电话:0760-28152242)。
邮寄材料报名者需在笔试时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验印,现场报名者需在报名时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验印。报名者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结果和考试安排将由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通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事项由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1、笔试
(1)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成绩相同的,视为并列。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3)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科目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线由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能进入体检。
(2)面试由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组织,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线由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划定。总成绩按从高至低的顺序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拟聘人选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参照《中山市市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六、其他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28152242(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人事科)。监督电话:0760-28152251(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纪检室)。
附件: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总会计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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