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导语 中山教师资格怎么认定?认定指南收好!

认定对象

  (一)户籍在中山市的内地居民(含在职和待业人员);

  (二)持有中山市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的内地居民;

  (三)中山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中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认定方式

  (一)无须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直接认定。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1〕1号)规定进行。

  (二)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后申请认定。

  如申请人不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则须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认定网上报名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8日10:00至14日17:00,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10月8日至24日。

认定结果公示

  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完成后,将通过“中山教育信息港”通知公告栏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认定结果,期满无异议者将对认定通过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资认定】可获教资认定时间、网上报名入口、申请入口、申请资料、结果公示时间、公示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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