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导语 参保人向户籍地经办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入; 第二步:受理初审,判断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中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转入。 参保人向户籍地经办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入; 第二步:受理初审,判断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第三步:转入地经办机构向转出地经办机构邮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

  第四步:转出地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经办机构发送转移信息表及划拨基金,终结参保关系;

  第五步:转入地社保机构合并参保记录,如有重复缴费则清退;

   第六步:通知参保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中山养老保险查询入口、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指南、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标准查询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