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导语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从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

  中山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计算方式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从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

  生育假期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1) 顺产的,计98天;

  (2)难产的,增加30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个婴儿,增加75天。

  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

  (1)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

  (2)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

  (3)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1)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7天;

  (2)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

  (3)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7天;

  (4)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

  (5)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查看最新政策,生育津贴计算方式、申请方式、所需材料、报销方式、报销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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