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生育奖励假工资怎么发?

导语 中山职工生育奖励假期间生育津贴不能继续发放,需要用人单位对这80天的假期工资进行发放。

  中山生育奖励假工资怎么发?

  答:女性职工的产假工资是由生育津贴来进行发放的,但是生育津贴只有规定的假期天数发放。

  针对广东省多出80天的奖励假来说,生育津贴是不能继续发放的,需要用人单位对这80天的假期工资进行发放。但是原则上只发职工产前的基本工资,不存在奖金和绩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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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津贴享受假期天数: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三)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产假】可查看中山产假天数、产假规定、产假工资标准、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申请指南、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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