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购房消费券怎么领?

导语 6月2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领取方法详见下文

  中山购房消费券怎么领?

  答:

  购房人在办理网签备案及缴纳契税后,将身份证复印件、定金收据及银行流水复印件、网签合同复印件、缴纳契税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由购房人签名并确认“与原件相符”),如果属于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还需提供本市住房证明交给开发企业,由开发企业交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向购房人发放消费券。

  【政策来源】

  6月2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第81条: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在中山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个人,自政策出台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交付定金且符合支持条件的,在办理网签备案及缴纳契税后发放消费券。

  http://www.zs.gov.cn/sjj/zcgw/zcjd/content/post_2119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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