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账户注销指南
导语 中山单位公积金账户注销需要什么条件?材料是什么?怎么做?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
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形,且单位账户余额、结转人数为零才可以申请注销,单位注销的,应该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材料
1.《中山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一式三联
2、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
3、工商等部门核发的单位注销证明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变更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 单位为全体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2. 注销登记
3. 管理中心审核
4. 注销办理成功
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公积金中心任一办理网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小榄办事处、坦洲办事处,各网点正常业务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就近办理
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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