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房屋租赁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中山想要出租房子的怎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需要什么材料?中山本地宝小编整理了一些材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办理条件
(一)有房地产证,并符合房屋出租其他条件的出租屋经镇区国土资源分局(城区范围内由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下同)审查准予登记的,发给《房屋租赁证》。
(二)对暂时未能提供房地产权证书或证明其权属的其他有效证件,不具备申领《房屋租赁证》条件,但房产权属无争议而又具备安全条件的出租户,可由房屋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由管理服务中心造册备案登记,发给《出租屋备案登记回执》。《出租屋备案登记回执》须注明申请人欠缺的材料,申请人完善相关材料后,再申领《房屋租赁证》。
办理材料
(一)当事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出租屋租赁备案登记表;
(三)房屋产权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村、居委会有效产权证明、共有房屋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及复印件;
(四)属委托他人办理出租,受委托人应当提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五)出租屋平面图;
(六)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办理流程
(一)领取、填写《中山市出租屋租赁备案登记表》
(二)交验《中山市出租屋租赁备案登记表》、证件和证明;
(三)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四)十个工作日后持受理回执领取《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备案登记回执》。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详细地址点击查看)
办理费用
收费标准:房屋租赁手续费按套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套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