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房屋租赁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中山想要出租房子的怎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需要什么材料?中山本地宝小编整理了一些材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办理条件

(一)有房地产证,并符合房屋出租其他条件的出租屋经镇区国土资源分局(城区范围内由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下同)审查准予登记的,发给《房屋租赁证》。

(二)对暂时未能提供房地产权证书或证明其权属的其他有效证件,不具备申领《房屋租赁证》条件,但房产权属无争议而又具备安全条件的出租户,可由房屋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由管理服务中心造册备案登记,发给《出租屋备案登记回执》。《出租屋备案登记回执》须注明申请人欠缺的材料,申请人完善相关材料后,再申领《房屋租赁证》。

办理材料

(一)当事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出租屋租赁备案登记表;

(三)房屋产权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村、居委会有效产权证明、共有房屋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及复印件;

(四)属委托他人办理出租,受委托人应当提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五)出租屋平面图;

(六)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办理流程

(一)领取、填写《中山市出租屋租赁备案登记表》

(二)交验《中山市出租屋租赁备案登记表》、证件和证明;

(三)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四)十个工作日后持受理回执领取《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备案登记回执》。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详细地址点击查看

办理费用

收费标准:房屋租赁手续费按套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套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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