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山积分证明材料一览表
导语 2017中山积分入户,积分标准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来证明?中山本地宝小编整理了一些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中山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积分入户所需材料(有房产)】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山办理)
3、单位开具在我市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统一格式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时间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
4、居住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5、在我市缴纳社保证明;(提出申请的上月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派驻中山分支机构人员已在总公司所在地购买社保的请参考其他说明)
6、房产证和土地证(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产权人不是申请人本人,须提交与产权人有效关系证明)
【积分入户所需材料(无房产)】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山办理)
3、单位开具在我市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统一格式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时间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
4、居住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5、在我市连续缴纳3年社保证明;
6、连续办理3年居住证(暂住证)。
计算方式:从受理之日起向前追溯,不超过三个月的间断视为连续期。
【积分入学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山办理)
3、单位开具在我市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统一格式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时间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
4、居住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申请积分入学为自由选择提供,不提供的,按政策外排名)
5、子女关系证明;
6、儿童随行卡。
【申请公租房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山办理)
3、单位开具在我市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统一格式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时间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
4、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居住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6、在我市缴纳社保证明;(提出申请的上月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7、《中山市住房保障申请表》。
分值计算
内容 | 序号 | 积分项目 | 分值 | 最高分 | 证明材料 | 备注 | |||
基 础 分 | 1 | 文化程度 | 初中 | 20分 | 20分 |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1、大专以上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可以验证,由申请人提供查询码,可现场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鉴定的时间较长,建议提前办理) 2、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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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中专、中职) | 40分 | 40分 | |||||||
大专 | 60分 | 60分 |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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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80分 | 80分 | |||||||
2 |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 职业资格 | 初级工 | 20分 | 20分 | 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
1、职业资格证书可通过国家或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验证; 2、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加分,不累加计分;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统一由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代办鉴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88319492) 4、企业评定岗位等级加分只计入积分入户总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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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工 | 40分 | 40分 | |||||||
高级工 | 70分 | 70分 | |||||||
技师 | 90分 | 90分 | |||||||
高级技师 | 110分 | 110分 | |||||||
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 | 五级 | 20分 | 20分 | 《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 |||||
四级 | 40分 | 40分 | |||||||
三级 | 70分 | 70分 | |||||||
二级 | 90分 | 90分 | |||||||
一级 | 110分 | 110分 | |||||||
专业技术职称 | 初级职称 | 70分 | 70分 |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任一辅材料〔①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②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③考试登记(发证)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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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 90分 | 90分 | |||||||
高级职称 | 110分 | 110分 | |||||||
企业评定岗位等级 | 初级职称或高级工 | 50分 | 50分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 | |||||
中级职称及技师 | 70分 | 70分 | |||||||
3 | 参保情况 | 基本养老保险 | 1.5分/年 | 75分/25分(额外积分)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情况证明 |
1、在广东省内参保; 2、在中山市购买的社保开具证明有两种途径: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第二办公区)二楼综合服务大厅打印参保证明;②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打印中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 3、不满1年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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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分/年 (本市额外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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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基本医疗 保险 |
1.5分/年 | ||||||||
0.5分/年 (本市额外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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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 1.5分/年 | ||||||||
0.5分/年 (本市额外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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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 1.5分/年 | ||||||||
0.5分/年 (本市额外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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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 1.5分/年 | ||||||||
0.5分/年 (本市额外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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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产情况 |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中山拥有合法房产 | 50分 | 50分 |
1、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与产权人有效关系证明(产权人是申请人本人不用提交证明) |
1、已备案购房合同也可作为加分依据; 2、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中山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建筑面积13㎡,套内面积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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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办理居住证年限 | 在中山市累积办理居住证(暂住证)时间 | 5分/年 | 50分 |
居住证(暂住证) 原件及复印件 |
不满1年不计分。 | |||
附 加 分 | 6 | 年龄 | 18周岁以上到35周岁以下 | 5分 | 5分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计算到受理排名申请的截止日期。 | ||
7 | 婚姻状况 | 未婚 | 15分 | 15分 |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证明材料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地婚姻登记中心办理。 | |||
8 | 计划生育 | 办理了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本省),按规定验证 | 3分 | 3分 | 居住地计生部门(中山市镇区计生办)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 ||||
落实长效节育 措施 |
10分(上环) | 25分 | |||||||
25分(结扎) | |||||||||
每年参加4次季 孕检 |
满1年加10分 | 20分 | |||||||
满2年加15分 | |||||||||
满3年以上加20分 | |||||||||
9 | 急需人才 | 本市急需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 | 50分 | 50分 | 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 ||||
镇区急需人才 | 20分 | 20分 | 镇区政府(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 ||||||
10 | 专利创新 | 国家发明专利 | 30分/项 | 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近5年获得。 | ||||
实用新型专利 | 10分/项 | ||||||||
外观设计专利 | 10分/项 | ||||||||
11 | 表彰奖励 | 获得县级党委政府、处级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 30分/次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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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广东省范围内获得; 2、所获奖项必须为各级政府设立的奖项; 3、颁奖机构必须为政府机构,不包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 4、中山市镇区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按县处级级别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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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次 (本市额外积分) |
20分 | ||||||||
获得地级以上党委政府、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 60分/次 | 120分 | |||||||
20分/次 (本市额外积分) |
40分 | ||||||||
社会贡献 | 参加志愿者等工作服务每满50个小时 | 2分 | 10分 | 志愿者组织出具的证明 |
1、应为近5年之内在广东省从事社会服务; 2、个人捐赠,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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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本市额外积分) |
10分 | ||||||||
个人捐赠每满1000元 | 2分 | 10分 | 接受捐赠机构所出具的捐赠证明 | ||||||
1分 (本市额外积分) |
5分 | ||||||||
无偿献血每满200CC | 2分 | 10分 | 献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1分 (本市额外积分) |
5分 | ||||||||
在中山市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 | 10分 | 10分 | 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在中山市成功实现骨髓捐献(造血干细胞) | 50分 | 50分 | |||||||
在中山市积极举报火灾隐患或违法犯罪线索的,经核查属实后 | 0.3分/次 | 20分 | 市消防局出具的举报火灾隐患证明或各镇区公安分局出具的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 ||||||
担任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兼职联络员,且在聘期内的 | 5分 | 5分 | 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兼职联络员的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 ||||||
在中山市两新组织中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服务,并在其积分服务网取得相应积分,每满1000积分 | 0.5分 | 30分 | 中山市两新组织党员积分证明 |
1、不满1000积分不计分; 2、证明可登录中山两新组织党员积分服务网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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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资纳税 | 在中山市个人投资金额 | 1分/10万元 |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
1、不满10万元不计分; 2、以工商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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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山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 | 1分/1000元 | 中山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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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 | 1分/万元 |
1、中山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不用提供) |
1、近5年内(税款所属期)累计缴纳,申请2014年度的积分指2009年1月(含)之后缴纳的税款; 2、不满1万元不计分; 3、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款以经营实体中个人的出资比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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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卫生防疫 | 自觉为子女参加计划免疫 | 1分 | 1分 |
1、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儿童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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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参加妇幼保健 | 1分 | 1分 | 中山市各医院或防保所出具的自觉接受国家规定产前检查及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检查的有关证明 | 中山市各医院或防保所发出的《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儿童保健手册》也可作为加分依据。 | |||||
婚前自愿参加婚检 | 1分 | 1分 | 有婚检资质的医院出具的婚检报告 | ||||||
按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证 | 1分 | 1分 | 健康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
15 | 儿童随行卡办理 | 为子女主动办理《十六周岁以下儿童随行卡》 | 3分 | 3分 | 有效的《十六周岁以下儿童随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 ||||
16 | 住房公积金缴交 | 在本市开立公积金账户 | 3分 | 3分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有效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 | 证明可通过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zszfgjj.gov.cn)打印。 | |||
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一个月 | 0.1分 | 12分 | |||||||
17 | 社会教育 | 参与社会教育培训,获得中山市青年社区学院颁发或中山市正处级部门(镇区党委或政府)认可的结业证书 | 4分/次 | 20分 | 中山市青年社区学院颁发或中山市正处级部门(镇区党委或政府)认可的结业证书 | 不同类别的课程培训结业可累计加分。 | |||
18 | 基础教育 |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子女在我市正规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 | 1分/年 | 3分 |
1、此项积分只计入其子女本人积分入学总积分; 2、根据教育部门学籍档案情况直接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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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子女在我市正规小学连续就读 | 1分/年 | 6分 | |||||||
扣减分 | 19 |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 违反政策生育(含收养)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 | 一60分 | 计生部门核查。 | ||||
20 | 违法犯罪 | 近5年内曾受过劳动教养 | -50分 | -50分 | 公安部门核查。 | ||||
近5年内曾受过刑事处罚 | -100分 | -100分 | |||||||
近3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次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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