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证明怎么办理?

导语 中山市住房证明怎么办理?去哪里办理?办理条件?需要带什么材料证件?办理流程?

  中山市住房证明办理指南

  一、受理范围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设立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中山市土地房产产权档案馆

  权责划分(市)

  市级权限:经中山市土地房产产权档案馆核实后出具证明

  权责划分(镇)

  镇级权限:经各镇区国土分局核实后出具证明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章第九十七条

必要条件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办理: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

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出生证、护照(中文翻译)等】;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出具《住房证明》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 (份/套)

复印件份数 (份/套)

纸 质/电子版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需提交原件

1

0

纸质

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需提交原件

1

0

纸质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即时

受理时限

即时

受理时限说明

符合规定的查询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当场提供查询;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查询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

法定办理时限

当场/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理时限

当场/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1、申请。查询人取号; 查询人等待叫号;

  2、受理。 查询人出示有关证件(证明);

  审阅。工作人员核实证件后查阅档案;

  领取结果。工作人员 出具证明,查询人核对资料无误后可领取结果。

  九、办理地址

  窗口办理地址

  》》》(点击查看)中山市各镇区国土局地址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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