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专科毕业生落户办理指南

导语 中山市专科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中山市专科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一、非教体系统内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流程如下:(非教体系统其实就是指除了教育事业之外的工作。)

  1、申请人将相关资料上传至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经人社局审核通过,准备好向公安机关提交的申请资料

  2、资料备齐后向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审批服务办公室(二楼C区C5公安窗口)提交资料提出申请

  3、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审批服务办公室对材料予以审核核对:

  (1)、符合条件的省内户籍毕业生,出具“同意入户”意见,申请人凭上述证明资料到入户地镇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2)、符合条件的省外户籍毕业生,打印《准予迁入证明》,告知申请人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迁移证》到入户地镇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3)、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符合条件的理由,提供下一步操作指引。

  在这里可以分为好几类:

  ①户口已迁入学校的专科毕业生(点击阅读)

  ②广东省内生源户口是市外的专科毕业生(点击阅读)

  ③非广东户籍大且户口不在学校的专科毕业生(点击阅读)

  二、在教体系统内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先向市教体局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并经市教体局前置审核同意后,准备好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的申请资料。

  2、资料备齐后向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审批服务办公室(二楼C区C5公安窗口)

  提交资料提出申请

  3、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审批服务办公室对材料予以审核核对:

  (1)、符合条件的省内户籍毕业生,出具“同意入户”意见,申请人凭上述证明资料到入户地镇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2)、符合条件的省外户籍毕业生,打印《准予迁入证明》,告知申请人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迁移证》到入户地镇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3)、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符合条件的理由,提供下一步操作指引。

  >>>教体系统内就业的专科大学生落户所需材料(点击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户】可获入户条件、入户所需资料、网上申请入口、申请流程、现场申请地址、咨询电话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