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山市职称评审受理申报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导语 2018中山市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材料?有没有联系方式?

  2018中山市职称评审受理申报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1.受理申报机电高、中级及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地点:中山市机械工程学会、中山市科技工作者协会(东区博爱七路25号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怀谷楼四楼X412),联系电话:88317260。

  2.受理申报化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地点:中山市化工学会(东区博爱七路25号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怀谷楼四楼X414),联系电话:85751079。

  3.受理申报轻纺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地点:中山市食品学会(东区博爱七路25号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怀谷楼四楼X414),电话:88860138。

  4.受理申报测绘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地点:中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协会(中山市兴中道2号国土资源局706室),电话:88309396。

  5.受理申报建筑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地点:中山市建筑业协会(东区中山四路45号二楼),电话:88230839,88230199。

  6.受理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地点:中山市农学会(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4楼1401室),电话:88221309。

  7.受理申报水利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地点:中山市水利学会(孙文中路178号中山市水务局大楼2楼207室,科技教育科),电话:88877321。

  8.受理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地点:中山市档案学会(东区兴文路7号中山市档案信息中心4楼423室),电话:88318319。

  9.受理申报文化类(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新闻、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地点: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四楼417室),电话:88319021。

  10.受理申报电力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地点:中山市电力行业协会(石岐区悦来中路4号),电话:88396329、88396323、88396330、88396322。

  11.受理申报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地点:中山市大涌镇红博城红木家居学院工艺美术协会秘书处,电话:18576020015 。

  12.受理申报环保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地点: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石岐区东明北路18号长虹蓝湾半岛205卡),电话:88791186。

  13.申报其他专业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需到市人社局审批服务办公室(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按规定办理推荐评审手续,联系电话:89817146。

  三、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

  各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其中,地质勘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条件的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2〕2号),高级审计师资格执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高级统计师资格执行《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翻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

  科技人员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可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时效原则上截止为2018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高校和另有规定的专业申报材料时效另行规定。

  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其中申报市管权限评审的社保凭证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

  人事档案关系未调入我市,在我市初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交毕业生登记表等学历证明材料。

  (一)相关评审表格

  除另有规定的行业外,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

  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不再使用原广东省人事厅制作的表格。

  (二)学历、资历条件

  按《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执行。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高、中级评审时需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其中申报市管权限评审的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推荐申报环节增加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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