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指南
导语 外地人可以在中山办理生育登记吗?在中山的流动人口如何办理生育登记?
办理条件
1、登记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夫妻,以及在我省常住半年以上的外省户籍夫妻)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生育第一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①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证明。
②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可按规定办理登记证明。
办理材料
1、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女方居住证
办理流程
夫妻双方可在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居住半年以上现居住地,携带以上有效证件资料到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或各镇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广东省生育登记表》办理《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
也可通过网办系统办理《广东省生育登记表》,网址:http://syfw.gdwst.gov.cn。收到审核通过短信后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到夫妻其中一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需有女方居住证)的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或各镇(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
非广东省内的流动人口需回户籍地办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费用:免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中山生育津贴办理入口、生育津贴办理指南、生育津贴申领条件、津贴待遇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