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导语 中山生育保险怎么缴费?

  根据2022年3月15日实施的《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中府〔2022〕25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缴费比例:

  中山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以用人单位本月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乘以0.8%进行计算。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本月职工缴费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的,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

  缴费方式:

  单位缴交:

  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缴费地址

  中山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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