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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办理护照换领护照补发护照加注
中山护照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3-02-13 11:17:32
办理条件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s

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办理材料

特别提醒:因新版电子护照需现场采集指纹、签名等个人信息,需本人亲自办理,不可代办。

首次办理:本人有效身份证。

注:

未满16周岁的儿童办理护照,需监护人(父母)一方陪同,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及陪同监护人身份证即可办理,陪同监护人须在受理现场签署同意办证的意见。

如果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信函。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1.网上预约:https://s.nia.gov.cn/,预约后到现场办理。

2.领表、填表:在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带黑笔填写)。

3.照相

领取资料后在照相处交25元照相(衣着要求要深色,不戴眼镜,女士头发要扎起露出耳朵)照相后5分钟在照相交费处旁领取;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其它的照片自行保存好。

4.复印:大厅有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5.现金缴费

6.选择快递/或持回执自行前往领取

(邮递为自愿选择,如选择自行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证件,请询问现场工作人员)

自助办理:

采集人像→到自助申请机填表→到复印区复印证件等相关材料→到叫号机取号,等待叫号办理→在受理窗口进行指纹核验→最后到缴费窗口缴费。

另:如果有快递需求,到快递窗口办理快递。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当场受理,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收费标准:首次申领护照160元/本,加注20元/项。

办理地点

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联系电话:0760-23188872

交通指引:乘坐39、66、42路在地税局站下车,南行100米即可;或乘坐006路在体育场站下车即可。

原文链接:http://www.mps.gov.cn/n2256342/n2256352/n2256353/n2256378/n2256379/c381956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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