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死亡后,因注销户口证明等需要,可以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相关材料想当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
1、申办人身份证;
2、死者的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3、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注:所需其他证明材料(医疗部门的医学死亡证明、居(村)委会的死亡证明;法定机关的死亡证明信、殡葬馆的火化通知书。
1、根据死亡情况,应到医疗卫生机构或街道居(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死亡证明凭证;
2、准备好办理所需的材料,前往死者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办理死亡证明相关申请表和办理死亡证明。
注: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张家边派出所
地址:东镇大道26号
电话:0760-23185685
隆都派出所
地址:健康街4号
电话:0760-87319993
谷都派出所
地址:文昌中路
电话:0760-23186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