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生育津贴申领时限
导语 手术或分娩上月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的,于手术或分娩次月起12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手术或分娩上月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的,于手术或分娩次月起12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手术或分娩上月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未满12个月的,待缴满12个月次月起1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生育津贴待遇享受条件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按照生育津贴待遇享受条件,职工住院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的上月按规定足额缴纳中山市生育保险费,且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查看最新政策,生育津贴计算方式、申请方式、所需材料、报销方式、报销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