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中山市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导语 依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2022学年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请家长们在秋季学期开学期间及时将相关证件材料提供给幼儿园负责老师(负责老师以各幼儿园具体安排为准)。
2021-2022学年中山市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依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2022学年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请家长们在秋季学期开学期间及时将相关证件材料提供给幼儿园负责老师(负责老师以各幼儿园具体安排为准)。
一、关于本省户籍幼儿资助
(一)资助对象
在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省户籍3-6岁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本省户籍幼儿入户时间截止为2021年8月31日。
(二)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散居孤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500元;残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300元(残疾儿童如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可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标准申请资助)。
(三)需提交的证件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须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孤儿须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儿童福利证;残疾儿童的认定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证),或持有三甲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并需载明该患儿有智力、听力、自闭症或脑瘫的病征及症状。
二、关于外省户籍幼儿资助
(一)资助对象
外省户籍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就读我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符合国家相关政策3-6岁的学前儿童、孤儿、残疾儿童。
(二)资助标准
外省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三)需提交的证件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须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五保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救助证,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的需提供扶贫帮扶手册,特困职工子女需提供市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孤儿须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儿童福利证或孤儿证明;残疾儿童的认定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证),或持有三甲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并需载明该患儿有智力、听力、自闭症或脑瘫的病征及症状。以上幼儿资助应在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按幼儿园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
温馨提醒
我们在此特意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幼儿园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育资助】可获中山学前教育资助申请指南、资助标准、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