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有多少天

导语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除此之外,还有终止妊娠享受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顺产的,计98天;

  难产的,增加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三)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查看最新政策,生育津贴计算方式、申请方式、所需材料、报销方式、报销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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