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用人单位办理生育津贴需要提前准备好《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请表》、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领材料

  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请表》

  ②单位授权委托书(需注明单位社保号、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及委托事项,并加盖公章。)

  ③受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情形材料

  1、单位银行账户新增或变更维护

  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单位生育津贴申报

  ①出院记录(内容需包含出入院时间、孕周、排胎日期/手术日期、分娩方式/计生方式、胎儿数等信息,如门诊就诊的需门诊病历)

  ②参保人有效的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

  办理方式

  用人单位持上述资料可到中山市医保经办机构(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者在各镇区医保经办前台就近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查看最新政策,生育津贴计算方式、申请方式、所需材料、报销方式、报销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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