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导语 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以本市上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按2.5%的费率缴纳。

  中山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以本市上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按2.5%的费率缴纳。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个人缴费1446元/年。

  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缴纳,参保人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步享受。

  扩展材料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可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开始后不允许中途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缴费】可获缴费金额、缴费方式、网上缴费入口、缴费流程、线下缴费地址、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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