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乡居民医保补充门诊能报销多少

导语 补充门诊待遇包括补充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和补充普通门诊待遇。补充门诊待遇不设起付标准。

  中山城乡居民补充门诊待遇

  补充门诊待遇包括补充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和补充普通门诊待遇。补充门诊待遇不设起付标准。

  登记二类门诊特定病种的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含普通门诊和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就医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后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由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30%。

  未登记二类门诊特定病种的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直接到本市直属(含直管)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门诊医保费用,由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20%,个人自付8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待遇】可获一/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名单、认定门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门诊特定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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