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神湾镇公办初中学区划分

导语 2023年中山神湾镇公办初中招生无学区划分,按照一定的学位分配原则来分配学位。神湾镇学位分配原则见正文。

  中山神湾镇公办初中学区划分

  2023年中山神湾镇公办初中招生无学区划分,按照一定的学位分配原则来分配学位。

  本镇公办初中学校按照学生家长“入学志愿”与“就近入学”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即:依据学生家长填报申请入学志愿,首先安排入读第一志愿学校,第一志愿学校学位使用完,则安排到第二志愿学校。请扫码“神湾镇2023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入读申请登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资料。当申请入学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全部安排入学;当申报入学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学位。

   1.第一批次:神湾镇户籍生按照学生户口簿登记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如果居住地同一行政村的,以该生入户本镇日期先后顺序安排学位,超出计划的,则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如果户口簿登记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其父母可凭房产产权证向教育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以其房产证所在地作就近入学的依据。

   2.第二批次:各类政策优待生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3.第三批次:神湾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如所属招生片区学校学位使用完,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4.第四批次:本市跨镇生按其父母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如所属招生片区学校学位使用完,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5.第五批次:市积分生按其父母办理居住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如果同一批次申请人数多于学校可使用学位时,则按照其积分生入围排名由高到低次序安排学位,超出计划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其中,政策优待生、神湾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和本市跨镇生同一批次申请人数多于学校可使用学位时,超出计划的,或没有提供房产产权证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上述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学校后,如果还有剩余学位时,将统筹安排给符合本镇紧缺适用人才政策人员的子女;如果公办学位不足时,镇政府将向镇内民办学校购买所缺学位,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统筹解决。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入学公办学校。

   房产产权拥有者须是申请入学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申请入学期间,没有取得房产产权证的,以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销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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