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期限

导语 根据:《关于中山市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期限为取得本市住房保障准入资格次月起的36个月内,详见下文。

  补贴发放的期限还是原来的24个月吗?

  根据:《关于中山市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期限为取得本市住房保障准入资格次月起的36个月内,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自申请人交齐申领住房租赁补贴所需资料并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书》起,按月发放,若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书》前已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补贴予以补发。

  在发放流程中,将补贴发放期限的长度从24个月延长到36个月,同时明确补贴发放期限的区间在36个月内。

  这与现行的《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20〕96号)第四章第二节第三十六条“轮候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保持一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住房补贴】获申请指南、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时间/对象、公租房申请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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