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启乐第三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导语 中山市坦洲镇启乐第三幼儿园是一间公办幼儿园,坐落在中山市坦洲镇狮路32号海悦华庭小区内。
中山市坦洲镇启乐第三幼儿园是一间公办幼儿园,坐落在中山市坦洲镇狮路32号海悦华庭小区内,幼儿园建筑面积4461.59平方米,占地面积3682.3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2526.34平方米,配有丰富的功能室,按照省级示范园配套标准,为幼儿创建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于2019年评定为中山市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
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一、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学期招收新班:小班:6个班,180人;插班:中班15人,大班15人。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凡符合下列出生年龄段的幼儿,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均可报名: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中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大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三、招生指引: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12日;
2、录取公布时间:2023年5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扫描幼儿园门口悬挂的二维码,登记幼儿基本信息;
(三)准备资料:
1)幼儿及监护人户口本(户主页、幼儿个人页及监护人页);
2)幼儿及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幼儿没有身份证户口本即可);
3)监护人拥有龙光(海悦、城邦、熙园)小区房产证;
4)亲子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复印件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
5)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需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录取顺序:
第一批:政策生(国家、省和市政策性照顾政策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符合政干〔2013)138号文件规定的军人适龄子女,符合中教体通〔2020〕9号优待对象和收到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医务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中山组发〔2022〕1号条件的人才适龄子女,符合中山组发〔2020〕4号条件的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符合中发改服务业〔2022〕508 号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符合应急〔2019〕37号优待对象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女,符合教民〔2011〕8号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符合粤组通〔2019〕1号规定的援藏援疆照顾干部人才子女,符合教师〔2017〕14号规定的援藏援疆教师的适龄子女,及幼儿园教职工子女。)
第二批:所在龙光(海悦、城邦、熙园)小区业主的坦洲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所在龙光(海悦、城邦、熙园)小区业主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幼儿。
第四批:非龙光(海悦、城邦、熙园)小区业主的坦洲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五批:非龙光(海悦、城邦、熙园)小区业主的非坦洲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五)录取说明:
幼儿园学位优先招收第一批幼儿,剩余学位再第二批录取,如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则第二批采取抽签方式录取,若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计划招生人数则全部录取,第三批以此类推。
(六)名单公示:
2023年5月15日-5月25日,审查幼儿园所有的新生报名资料,2023年5月26日通过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公示录取的幼儿名单,并电话通知到每位录取的幼儿。
备注:以上时间将根据通告发布的日期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办理入学:
1)幼儿园于5月29日-6月2日发送录取通知;
2)录取到的幼儿需在6月10日前带上预防接种本,及携带幼儿到坦洲医院进行入园前体检,办理《儿童入学体检手册》及《预防接种验证表》;
3)家长凭录取通知、《儿童入学体检手册》、《预防接种验证表》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6月10日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四、其他事项:
(一)新生注册:2023年6月10日
(二)收费标准:幼儿保教费按学期(一学期五个月,不足五个月按五个月收取)收取,收费标准以市发改部门备案标准为准,保教费5750元/学期、伙食费22元/天,班后托管费8元/天,其他代收费用据实收取。如中山市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则按相应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退费标准:幼儿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学期内累计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计算,下同)的,幼儿园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10天但未满3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30天但不满5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30%退还,超过50天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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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园长电话:18924945066 联系人:扶林燕
招生电话:19928050518 卫丽霞
园所地址:中山市坦洲镇界狮南路32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坦洲幼儿园】可获中山坦洲镇公办+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报名时间,幼儿园名单,咨询电话、招生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