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无房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流程)

导语 职工家庭在本市无房产的,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个月或以上的,职工及其配偶每30日可以按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一、本市家庭无房产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家庭在本市无房产的,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个月或以上的,职工及其配偶每30日可以按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微信公众号办理流程:

  关注“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绑定与解绑】-【刷脸绑定】,绑定后点击【业务办理】-【提取申请】-【综合】-【银行卡关联】,关联后点击【业务办理】-【提取申请】-【其他提取】-【租房提取】。

  “粤省事”平台办理流程:

  登录“粤省事”平台,选择【中山市】,进入【公积金】→【账户管理】→【银行卡关联】,选择【提取】→【租房提取】→【本市家庭无房产租房提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查看中山市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注意事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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