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全款买的房子怎么提取公积金?

导语 在粤省事首页热门服务中点击【公积金】,进入页面后选择【提取】,点击【购房自住住房提取】,即可查看相关的服务细项。

  一次性付款购房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在粤省事首页热门服务中点击【公积金】,进入页面后选择【提取】,点击【购房自住住房提取】,即可查看相关的服务细项,其中【提取申请】包含如下细项:

  1.提取条件:可在购房发票或开发商收款收据开立日起三年内提取两次,过期不可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2.注意事项:

  (1)两人以上(含两人,夫妻除外)共同购买一套房产的,按照不动产权证书列明所占房产份额的比例分配确定每人提取金额。3人及以上的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一次性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办理提取审批。

  (2)同一时间段内,职工只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况提出申请,职工同时有多套住房需提取的,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

  (3)本市购房需要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资料,或申请人通过粤省事等不动产登记查询平台当场查验。

  (4)本一次性购房提取业务仅支持中山市内房产,非市内房产必须按原业务办理方式到前台办理。

  3.所需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商品房购销合同(本地一手房需要的材料);

  (3)购房发票或开发商收款收据(本地一手房需要的材料,盖财务章或收款章);

  (4)不动产权登记证或证书;

  (5)二手房转让发票(本地二手房需要的材料);

  (6)结婚证(仅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4.办理流程:填写提取信息—上传附件—确认信息—提交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查看中山市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注意事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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