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区街道人才公寓怎么申请?

导语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单位填写推荐表,准备好所需材料递交至初审单位东区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申请程序

  申请。申请人填写《东区街道人才公寓个人申请表》(附件1)、用人单位填写《东区街道人才公寓企业推荐表》(附件2),并准备以下材料(全部材料使用A4纸规格复印,复印件须申请人签字确认,原件备查),递交至初审单位东区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一)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动产证明;

  (三)市特聘人才证明(证书)、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或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与辖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两年(含两年)以上有效劳动合同;

  (五)企业推荐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受理。申请人每月前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东区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申请材料的受理(验原件收复印件)、汇总。

  核准。东区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初审,提出公寓分配初步意见,呈东区街道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住人员及公寓分配、补贴费用等结果。

  办理。东区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公寓】可获东区街道人才公寓管理实行办法,申请指南,名单公示等,还有其他镇街人才公寓政策及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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