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头镇人才公寓申请指南(条件+地点+流程)

导语 南头镇首批镇级52套人才公寓2023年12月14日起开始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抓紧时间申请。

  南头镇首批镇级52套人才公寓2023年12月14日起开始受理申请!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申请人才公寓的相关消息,符合条件的抓紧时间申请。

  南头镇人才公寓地址

  长虹华悦府(中山市东福南路与新柳西路交叉口西南方向227米)

  长虹华悦府广东省中山市东福南路与新柳西路交叉口西南方向227米

  基本情况

  南头镇人才公寓配有电梯、廊灯等基础设施,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电磁炉、抽油烟机、电热水器等家电一应俱全,沙发、桌椅、床、衣柜等日常用品也一并配齐,人才可拎包入住(租金每平方米约13元)。

  申请条件

  (一)本次受理南头镇辖区内的人才申请:

  ①经市相关部门评定的中山市A、B、C、D四档特聘人才;

  ②经市人社局认定、评定、举荐成为第一至八层次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

  ③来南头短期工作,符合我市相关规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④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⑤经教育部认可学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⑥经南头镇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人才。

  (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与本镇企业签订两年及以上的合法劳动合同,并在本镇交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等,下同)在中山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含农村宅基地的自建住房);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或南头镇未享受过本镇财政发放的安家补贴、购房补助或其他相似形式的住房优惠政策(经南头镇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特殊情形除外);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政策,未正在享受中山市内其他镇街或单位提供的人才保障房;

  5.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申请流程

  ①申请及审核

  申请人可填写《南头镇个人(家庭)人才保障房入住申请表》,并经工作单位加盖意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正本及复印件,提交至中山国际人才港南头服务中心受理初审:

  1.《南头镇个人(家庭)人才保障房入住申请表》(一式三份);

  2.《单位承诺书》;

  3.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6、本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住房证明;

  7.结婚证(已婚者),如未婚的,在租住期间进行结婚登记的,需在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配偶住房证明及结婚证;

  8、申请人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9、特聘人才证明材料、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最高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等;

  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②公示

  中山国际人才港南头服务中心会同各相关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根据受理情况,确定申请人名单并在南头镇官方公众号及网站公示。

  ③选房和签约

  在公示结束后,中山国际人才港南头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并协助办理入住等相关手续,并于1个月内由人才保障房运营单位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资格。申请人选定住房后,不得要求调换,如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需更换房型或对租赁合同所规定事项作其他变更的,须按合同相关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扫码即下载申请表)

  注意事项

  一、当申请人数多于房源数量时,按人才标准档次优先满足较高档次人才住房要求,条件相同时采取抽签形式确定申请。

  二、承租人才保障房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等据实分摊的费用,以及入住后人才公寓的进一步装修费用、非不可抵抗力造成的维修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才自行负担。

  三、申请人需严格遵守《南头镇人才保障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接受人才公寓管理部门的管理。

  温馨提示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中山国际人才港南头服务中心,联系人:黄先生,联系方式:0760-2338021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公寓】可获南头镇人才公寓管理实行办法,申请指南,名单公示等,还有其他镇街人才公寓政策及申请指南。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