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工公积金和灵活就业公积金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吗?

导语 职工从单位缴存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是可以合并计算。

  职工从单位缴存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可否合并计算?

  可以合并计算。

  例如:职工甲在单位缴存12个月,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后,如再缴存12个月,并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他规定,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例如:职工乙在单位缴存了30个月,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后,与单位缴存时间合并计算后已经满足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前至少缴存24个月的要求,这时仅需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1个月,并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他规定,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阅读:

  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以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直接冲还当月偿还贷款的本息。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必须确保有足够余额用于划扣当月公积金贷款还贷本金利息,若因余额不足导致还贷逾期的,还贷逾期信息将被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灵活就业人员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不能按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受委托银行将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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