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山市公租房申请办理流程一览

导语 2024中山市公租房申请办理流程分为申请承租非产业园区公租房的办理流程,申请承租产业园区公租房的办理流程,已获得租住非产业园区配建公租房资格,申请领取一般租赁补贴的办理流程,具体详见正文。

  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承租非产业园区公租房的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中山市住房保障申请表》,如实填写后,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该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受理日即该申请家庭的申请日期,以受理凭证日期为准。

  (2)公示:申请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的户籍情况、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家庭资产等申报情况在社区(村)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间同步进行初审,初审及公示时间为20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村(居)委会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应当同时组织公示。

  (3)异议及处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书面在公示期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结合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4)初审及提交: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住建部门和镇街民政工作机构组织村(居)委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户籍情况、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家庭资产等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书面调查意见,并于完成初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和书面调查意见提交市住保中心。

  (5)复审及公布:市住保中心自收到申请资料及书面调查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资料汇总分发并函询各相关审核部门。查询流程不纳入审批时效,以收到函复为准。市住保中心自收齐各相关审核部门的复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将经复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住房保障方式等在市住保中心办公场所及中山市住房保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住保中心提出异议。市住保中心应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在公示期内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批准申请人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布

  (6)发放《住房保障资格核准通知书》:对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市住保中心发放《住房保障资格核准通知书》,根据房源情况对申请家庭进行需求登记并纳入轮候安置。

  2.申请承租产业园区公租房的办理流程

  承租产业园区公租房采用承诺制的方式审批。产业园区务工人员向所用人单位承诺如实申报了个人情况,用人单位认定其符合准入条件,即视为该产业园区务工人员预取得产业园区配套公租房资格,用人单位可据此向产业园区配建公租房管理单位申请安置该人员。正式资格以镇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1)个人申请:各类产业园区务工人员向园区用人单位提交《中山市住房保障申请个人信息表》《中山市住房保障申请承诺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汇总:用人单位汇总收集单位人员申请,逐人对照准入条件进行初步核定;对所有符合资格的单位人员汇总形成《中山市住房保障人员汇总表(企业)》,并据此填写《中山市住房保障审批表(企业)》,报送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送同时应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

  (3)资格核查: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后,应对用人单位申报的人员情况进行核查,待用人单位公示完成后,及时汇总公示意见,形成初审意见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资格核准: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尽快对住建部门报送的《中山市住房保障审批表(企业)》提出批复意见,并向用工单位发放资格核准批复通知书,并将有关情况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5)备案及监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自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中山市住房保障审批表》报送至市住保中心,由住保中心对入住情况进行备案和监管。

  对产业园区务工人员资格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书面向受理申请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核查结果须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提出组织或个人。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应立即中止其住房保障资格,并及时予以清退,情节恶劣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罚。

  3.已获得租住非产业园区配建公租房资格,申请领取一般租赁补贴的办理流程:

  取得承租非产业园区的公租房租赁资格并处于轮候期间的申请人可在取得保障资格的次月起,向市住保中心申请领取租赁补贴。市住保中心根据与补贴对象签订的租赁补贴协议,按月在代理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内。住房保障不能重复享受,若在轮候期间分配到公租房的,则停止发放一般租赁补贴。

推荐阅读:中山市2024年公租房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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