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导语 中山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包括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等,详见正文。

  参保对象

  (一)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二)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持本市居民居住证人员(含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三)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中职技校学生(含民办中职技校);

  (四)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基础教育学生(幼儿园至高中阶段);

  (五)国家、省和市规定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人员。

  缴费标准


  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统一按年征收

  参保申请期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缴费期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参保缴费方式

  (一)已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按缴费标准在原扣费银行账户存足2025年度全年医保费用,以便扣缴,可登录“粤税通”小程序查询是否扣费成功。未绑定银行卡扣费或代缴不成功的,请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粤税通”小程序自行清缴。

推荐阅读:中山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时间+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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