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贷款商转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导语 “商转公"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纯住房商业性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尚未结清原商业贷款,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取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贷款。申请材料详见正文。
中山公积金贷款商转公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婚姻状况声明保证书、离婚证、财产分割协议等)
(二)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两个月)
(三)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及土地证)
(四)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凭证
(五)原商业贷款还款记录、还款计划
(六)评估报告(重新评估房地产价值的报告)
(七)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住房贷款同意书》
(八)用于还款的银行卡(存折)
(九)近一年的纳税明细原件(有其他债务时可提供纳税明细需含薪金收入)
(十)其他须提供的贷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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