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山古镇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小学+初中)

导语 2025中山古镇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为小学一年级: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5届毕业生。

  2025中山古镇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小学+初中)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5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生:古镇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教育政策优待生:符合《中山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附件1)中各类别人员的适龄子女,以及符合古镇镇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

  (三)户籍人员的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古镇镇户籍,子女为非古镇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参加古镇镇2025年积分入学并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五)跨镇区就读生:申请跨镇区到古镇镇就读的本市外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外镇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古镇镇工作且在古镇镇缴交社保(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同时拥有古镇镇房产证(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六)民办生:符合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公办学校招生计划


  备注: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实际生源数进行调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详见《中山市古镇新徽学校2025年招生简章》《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2025年招生简章》。

  入学程序

  按市教体局的统一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入学程序如下:


  【第一步:平台登记初审】

  (一)招生入学平台信息登记

  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7日9时至6月3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4日9时至6月11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拟申请入学古镇镇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认真阅读古镇镇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古镇镇只接收在古镇镇参与积分并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报名登记。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古镇镇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附件4)。

  特别提醒:

  1.按市教体局规定,报读中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没有在招生入学平台上报名登记,未经招生入学平台招录的不能在学籍系统上建立学籍,请家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新生信息登记。

  2.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志愿录取结果。

  3.未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不符合入学年龄条件,无法完成预报名登记,家长需尽早联系幼儿园入读。

  (二)招生入学平台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古镇民办学校民办学位、公办学位志愿以及古镇公办学校志愿。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学籍为准)可选填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古镇户籍生自愿填报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中山市古镇新徽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志愿;符合古镇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在第二批次填报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

  特别提醒: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的子女、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跨镇区就读生五类招生对象,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不能多项选择,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的入读方式进行填报。

  (三)招生入学平台信息初审

  成立古镇镇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小组,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审核小组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监护人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古镇教体中心按实际情况核实。审核小组在6月9日前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审核,6月16日前完成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第二步:现场交资料复审】

  小学新生6月9日至 6月13日在所就读的古镇镇正规幼儿园(25间,见附件4)提交报名资料;初中新生在6月16日至 6月20日在所就读的古镇镇的小学(12间,见附件4)提交报名资料;不在附件4所列的幼儿园和小学就读的,到古镇教体中心(镇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一楼服务大厅22、23、24号窗口)提交报名资料(需在“灯都古镇”公众号预约)。

  (一)古镇户籍生(学生是古镇户籍)

  1.家庭户

  古镇家庭户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入读申请表(附件3);②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③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④学生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⑤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地村民需要提供)。

  2.集体户

  古镇集体户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入读申请表(附件3);②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③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④学生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⑤监护人租赁合同原件。

  特别提醒:(1)家庭户原则上按照户籍地就近安排学位,若需跨区申请就读,监护人需有所跨片区学校对应的房产。(2)集体户原则上按照实际居住地址申请就读,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集体户若需跨区申请到用人单位注册地址对应的学区就读,监护人需提供用人单位的工作证明。集体户需等符合该片区学校就读的家庭户录取完后,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就近或靠近调剂安排。

  (二)教育政策优待生(符合市、镇教育政策优待的学生)

  教育政策优待生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②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③学生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④符合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其他材料,见附件1《中山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三)户籍人员的子女(学生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是古镇户籍)

  古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②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③家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或证明亲子关系、监护人身份的材料)。

  特别提醒:(1)小学新生6月3日18时后,初中新生6月11日18时后,即“招生入学平台”关闭后才迁户的户籍人员的子女不再安排公办学位。(2)离异家庭的子女,需补充监护人离婚协议书,若孩子的抚养人不是古镇户籍监护人时,需再补充抚养人关于同意孩子随古镇户籍监护人就读的同意书。

  (四)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

  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需要在招生入学平台上做好新生信息登记,不需要再交资料复审。

  (五)跨镇区就读生(本市外镇户籍人员申请跨镇街到古镇镇就读的学生)

  跨镇区就读生需提交的资料:①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②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③学生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入学报名时在古镇连续满一年以上的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⑤入学报名时在古镇缴连续交满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⑥在古镇购买且居住的监护人房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以上④⑤⑥必须同时具备。

  (六)民办生

  符合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需准备的资料:①新生信息登记(在招生入学平台上下载并打印);②中山市户籍生需上传和提交家长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③非中山市户籍生需上传和提交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以及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或证明亲子关系、监护人身份的材料)。

  特别提醒:申请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网上登记、录取后,按录取学校的要求直接到学校提交资料。

  【第三步: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市直属公办初中、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民办学位)

  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根据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此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镇内民办学校公办学位、镇内民办学校属地招生(民办学位)、镇内公办学校

  镇内民办学校录取工作,分民办学位及公办学位。民办学位有本校直升、属地招生,本校直升志愿优待录取,属地招生志愿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相同。公办学位分两种情况:第一种由古镇户籍生自愿在招生入学平台填报公办学位志愿,镇教体中心根据全市统一的电脑摇号结果顺序号,按顺序号由前到后依次录取;第二种是部分教育政策优待生、古镇户籍人员的子女、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跨镇区就读生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方式安排学位,视按全市统一的电脑摇号结果录取后民办学校公办学位情况安排,享受公费生待遇。

  镇内公办学校由镇教体中心按学区划分统筹安排学位。7月15日前完成投档录取。

  【第四步:录取通知书发放】

  1.7月16日各小学发出小学一年级录取通知书。

  2.7月16日各初中发出初中一年级录取通知书。

  【第五步:入学注册】

  (一)录取确认

  1.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新生可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放弃录取的新生,应在录取结果发布2日内登录“招生入学平台”完成“放弃录取”操作,方可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一批次志愿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古镇教体中心不再安排或保留其镇内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

  3.被第二批次志愿古镇民办学校(公办学位)摇号录取的古镇户籍生,应于6月30日前完成学位确认,古镇教体中心不再安排或保留其镇内公办学校学位。放弃录取的新生,应在录取结果发布2日内登录“招生入学平台”完成“放弃录取”操作,方可继续参与该批次的其他学位的投档。

  (二)现场注册

  第一批次:7月8日,被古镇民办学校(公办学位)摇号录取的古镇户籍生到被录取的学校注册。

  第二批次:7月16日,古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到被录取的学校注册。

  第三批次:7月18日,教育政策优待生、古镇户籍人员的子女、积分入围人员的子女、跨镇区就读生到被录取的学校注册。

  第四批次:6月底-8月底,获得古镇民办学校(民办学位)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分批次到被录取的学校注册。

  信息补报及补录

  古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陆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审核通过后,若公办学校学位已满,将安排入读民办学校公办学位,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非古镇户籍适龄儿童不可参与公办学位补录。

  公办学校学区划分

  2025学年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具体如下:

  民办学校招生

  我镇民办学校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教体〔2025〕20号)文件精神制定招生方案,审批通过后才实施招生。详见《中山市古镇新徽学校2025年招生简章》《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2025年招生简章》。

  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部门:中山市古镇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760-22345276、0760-22342001

  联系人:余老师、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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