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创业政策大礼包到!创业补贴、政策指导、资源配对,2025中山创业的相关政策、补贴,小编整理出来了,一起看看吧!
2025中山创业补贴
一、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一)补贴条件
1.在中山市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三)补贴标准
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申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四)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2年
(五)申请程序
申请人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选择【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项目,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提出申请。或到经办银行市内各网点办理。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一)补贴条件
1.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中山市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补贴对象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及农民,及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3年内的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
(三)补贴标准
可申请额度最高30万元,带动就业5人以上(含5人,不含借款人本人)的,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捆绑性”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担保基金提供担保。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四)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五)申请程序
申请人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选择【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项目,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提出申请。或到经办银行市内各网点办理。
三、稳岗扩岗专向贷款
(一)补贴条件
小微企业
1.企业成立1年以上;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3.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个人
1.具有合法经营实体、实际开展经营满6个月;2.经营实体没有未偿还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3.经营实体有用工的,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4.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守信,具备还款能力。
(二)补贴对象
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个人。
(三)补贴标准
企业单户授信额度最高5000万元,个人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原则上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4%、最低可至2.9%。
(四)申请程序
申请人到经办银行市内各网点办理。
四、一次性创业资助
(一)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返乡创业人员;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三)补贴标准
10000元
(四)补贴期限
一次性
(五)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一次性创业资助】项目,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提出补贴申请。
六、创业租金补贴
(一)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三)补贴标准
每年最高6000元
(四)补贴期限
累计不超过3年
(五)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应按1年或2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创业租金补贴】项目,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核发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至满1年或2年期间的租金补贴。
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三)补贴标准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按年度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项目,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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