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中专毕业生将学校集体户迁回原户籍应该如何办理?

导语 中山大中专毕业生将学校集体户迁回原户籍应该如何办理?

  中山大中专毕业生将学校集体户迁回原户籍应该如何办理?

  (一)审核审批条件

  公民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自愿迁移户口或从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迁移户口。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3、已将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要将户口迁回原籍入户:

  (1)《毕业证》;

  (2)《户口迁移证》

  (三)办理步骤

  迁出地和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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