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山市东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政策原文
导语 根据《中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中教体通(2021) 66号) 文件精神,现就东区街道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中山市东区街道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
根据《中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中教体通(2021) 66号) 文件精神,现就东区街道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1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 户籍生:具有东区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 政策优待生: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 户籍子女生:东区街道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 跨镇街就读生:本市户籍在东区街道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东区缴交社保 (或东区营业执照)、东区房产证等2020年5月-2021年5月满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确需
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
(五) 积分生:参加2021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东区街道的积分生。
二、 招生计划、范围及咨询电话
《东区街道2021年公办中小学片区划分计划表》(详见附件2)
三、入学程序
(一) 信息登记。
1. 报名登记时间:小学登记时间为5月21 H 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 5月24 H 9时至6月1日24时。
2. 报名登记系统: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 学信息(网址:httD://www. zsedu. net/)
3. 报名登记要求:⑴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东区街道的招生通告,符合条件的,须正确选 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和镇街“东区街道”并按要求上 传证明材料。⑵己入围东区街道的积分生,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东区街道”、招生对象为“积 分生”。
(二) 志愿填报。
1. 符合市派位条件且参加派位的新生,每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若填报了一个市直属学 校志愿,则只可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若同时符合两个志愿录取条件,则按 第一志愿录取)。
2. 符合东区街道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 可不填报志愿,由东区街道安排入学。
(三) 信息审核。
符合以丄箱生对象条件并报读我区的儿童少年都需要进行现场验核。
时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8: 30-11: 30,下午2: 30-5: 00 地点:东区各公办中小学
大需带备相应类别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验核(不带小孩)。
① 户籍生,到孩子户籍地址相应片区的学校验核。资料:学生户口簿。
② 户籍子女生,到父(或母)一方户籍地址相应片区的学校验核。资料:家长东区户口簿
首页及个人页、学生出生证。
③ 跨镇街就读生,到家长房产地址相应片区的学校验核。资料:家长中山市户口簿首页及个 人页、学生出生证、家长的东区房产证和东区参保证明(或营业执照)(2020年5月-2021 年5月满1年以上)。
④ 积分生,统一集中到朗晴小学验核。资料:家长户口簿或身份证、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
⑤ 政策优待生,统一集中到朗晴小学验核。资料(详见附件1)
⑥ 香山小学(原长江小学筹)片区的学生,到紫岭小学参加现场验核。
(四) 新生录取。
1. 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6月22 H,确定招生顺序号。
2. 东区街道学位安排:通过审核确认的户籍生、政策优待生两个类别学生按照学校片区范 围,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当对应片区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进行统筹安排,调剂 到街道内公办学校。户籍子女生、跨镇街就读生、积分生等三个类别学生,由东区街道购买民 办学校服务,安排入读街道内民办学校。
法定监护人7月8日至7月9日登录系统查看学校分配情况。
(五) 入学注册。
1. 被市直属或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6月27日前完成注册。己注册的新 生,东区街道不再安排学位。
2. 东区街道公办中小学现场注册
时间:7月10日上午8:30-11:30,地点:相应录取学校(香山小学新生到紫岭小学办理)。 监护人需带备上传到系统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 弃,不再保留学位,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六) 信息补报。
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 月16 H 9时至8月20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经东区街道教体 文旅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补录学生于8月28日登录系统查询分配结果,并于8月 29日上午9:00-11:00到相应录取学校参加注册。
四、其他事项
(一) 年满6周岁的东区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孩子户口簿正本和复印件,到东区街道 教体文旅局提出书面申请(附件3),审核通过后,延缓入学期限。其他非东区户籍适龄儿 童延缓入学需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 监护人需在8月31日前完成子女免疫接种或补种疫苗。
本通告的解释权归东区街道教体文旅局。
招生咨询电话:88326757、88313121。
附件1.中山市东区街道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附件2.东区街道2021学年公办中小学片区划分计划表
附件3.广东省中小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
附件1
中山市东区街道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序号 |
类 别 |
证明材料 |
1 |
符合公政治[2018]27号优待对 象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 |
①教育部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
2 |
符合政干[2013]138号规定的现 役军人(含武警、海警等)适龄 子女 |
①中山市军分区公函;②省教育厅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
3 |
符合应急[2019]37号优待对象 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函。 |
4 |
符合中教体通(2020) 9号优待 对象的人员适龄子女 |
①中山市卫健局公函。 |
5 |
符合中山组发(2020)4号条件 的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 |
①中山市人社局紧缺适用人才证明;②东区工作单位证明或东区 房产证。 |
6 |
符合粤府[2018]96号规定的人 才适龄子女 |
①《广东省人才优粤卡》;②持卡人东区工作单位证明或东区房 产证。 |
7 |
符合中教体通[2020J70号规定 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
①中山市总部办公函。 |
8 |
符合中府办(2015) 46号规定 的人员适龄子女 |
①中山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证明;②东区工作单 位证明或东区房产证。 |
9 |
符合中教体通[2019]68号规定 的台湾居民适龄子女 |
① 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② 台湾学生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③ 法定监护人和台湾学生的户籍藤本; ④ 法定监护人在东区的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的,提供法定监护 人在东区的参保证明原件(或在东区就业的工作证明)和在东区 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 ⑤ 授权委托书; |
10 |
符合中教体通(2019)80号规 定的港澳居民适龄子女 |
① 法定监护人有效港澳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 子女有效的港澳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 法定监护人东区的房产证; ④ 法定监护人在东区的参保证明原件(或在东区就业的工作证 明); ⑤ 授权委托书。 |
11 |
符合粤侨办(2009) 55号规定 的华侨适龄子女 |
① 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报名学生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证明, 以及相应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报名学生出生证)(若为外文的, 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② 中山市公证部门出具的,东区常住户籍居民承担华侨子女在东 |
序号 |
类 别 |
证明材料 |
|
|
区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在东区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 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③ 法定监护人的东区户口簿和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 (在东区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④ 报名学生半年内在中山市(或镇街)医院的体检证明。 |
12 |
持有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最 近三年内)的人员适龄子女 |
① 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最近三年内); ② 东区房产证或东区参保证明。 |
13 |
荣誉市民适龄子女 |
① 中山市荣誉市民证书; ② 东区房产证、居住证或工作证明。 |
14 |
符合粤组通(2017)44号规定 的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
①中山市基层组织证明。 |
备注:1.除表格中列出的证明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 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2,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证件过期不能反时换证的港澳 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镇街按实际情况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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