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社会保险参保指南

导语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参保,详见正文。

  个人办理

  办理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一、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二、本人在中山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正本及其复印件(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农商银行);

  三、若需代办,请提供代办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回复 “中山社保办理地点” 获取中山各镇区社保局地址及电话。

  单位办理

  参保条件

  中山市按国家和省规定应参加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接管理的社会保险统筹(简称省直社会保险统筹)的单位

  参保流程

  新成立的单位申请参加社会保险统筹时,须先到直属分局办理缴费登记,由直属分局核定参保单位的参保险种、人数、费率和派发单位编号,并在《社保缴费登记表》上盖章(缴费登记)。然后单位凭直属分局盖章的《社保缴费登记表》于办理缴费登记的次日起30日内到我局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时限:15日

  办理费用:免费

  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养老保险:2408元~14958元

  失业保险:1350元~13395元

  工伤保险:2408元~14958元

  医疗保险:2450元

  生育保险:1510元~12110元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3% 个人:8%

  失业保险:单位:1% 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8% 个人:无需缴纳

  医疗保险:单位:9% 个人:3.5%

  生育保险:单位:0.8% 个人:无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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