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港口镇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导语 7月25日,港口镇人才公寓服务项目启动首批人才公寓正式向社会各界人才开放申请,满足基本条件和人才标准的人员可以申请哦

  中山港口镇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申请人与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在港口镇内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和税收登记的非公有制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合法劳动合同(申请租赁的期限应在有效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范围内);

  2.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3.申请人未享受过本市范围内的购房补贴、保障性住房等优惠政策,未正在享受本市、镇相关部门或用人单位提供的人才住房或宿舍。

  【人才标准】

  1.中山市高层次人才,具体以市人社局核发的人才证件为准;

  2.港口镇重点招商项目、协议引进项目带头人或团队带头人(以镇经科局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3.经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或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4.经港口镇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认定的其他人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公寓】可获文件全文、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房源安排、租用管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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