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山东区街道新春暖企促消费十条

导语 为进一步稳增长促发展,提振市场信心,推动2024年经济开好局、起好步,结合东区街道实际,制定东区街道新春暖企促消费十条。

  中山市东区街道2024年新春暖企促消费十条

  为进一步稳增长促发展,提振市场信心,推动2024年经济开好局、起好步,结合东区街道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稳企增效促发展

  (一)鼓励制造业发展。对东区街道一季度实现产值增长的民营工业企业,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获得市级技术改造无偿补助的项目或产业链协同创新的项目给予配套奖励,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对获得市科技局企业研发费后补助的企业给予配套奖励,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

  (二)鼓励服务业提质增效。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2年内成功上规上限的,给予1万元的入库奖励。对首次成功上规上限的企业,给予6万元奖励。对2024年月度审核确认的新开业(投产)并纳入统计的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对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2024年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达10%且同比增量达100万元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三)促进批零住餐稳定发展。1.批发企业。对一季度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达10%以上的予以奖励。对2024年新注册并首次入统,且季度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的予以奖励。2.零售企业。对一季度零售额同比增长的零售业企业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3.住宿餐饮企业。对一季度营业额同比增长的住宿、餐饮行业企业(含个体户)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2023年一季度未开业(去年一季度营业额为0)的企业按50%奖励。

  (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参与《中山市2024年境外展览名录》展会的企业,按实际办展天数给予住宿费补助。每家企业年度可获得扶持的境外展览数量不超过3个。

  全力促消贺新春

  (五)开展新春促消费活动。组织住宿、餐饮、零售企业开展东区街道“瑞龙迎春·佳享团圆”系列促消费活动,派发百万迎春消费券,活跃新春消费市场。鼓励汽车消费升级,在市政策基础对个人消费购买40万元(含)以上汽车的,给予购车补贴。

  (六)支持发展区域消费结算中心。针对区域级消费中心的运营管理企业,采用统一结算方式运营管理,根据实际经济贡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七)开展“促消费、东区游”活动项目。辖区旅行社带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等外地团参与东区“不打烊、大让利”看房团、东区消费节等指定活动,每台大巴补贴500元。在售楼盘推出特价房、团购优惠、送物管费、送家电、抽奖等促销礼包,为房地产项目带动人气,让购房者享多种优惠。另外鼓励辖区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加大辖区房地产促销力度,每季度进行奖励。

  暖企稳岗送温暖

  (八)一次性就业奖励。支持新增岗位,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就业。企业在 2024 年 1 月至 3 月期间,招用首次到中山就业的非中山户籍员工,并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除外)满 3 个月以上的,按 200 元/人标准给予员工就业奖励。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新招录员工在同等条件下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

  (九)规模输送补贴。为全力保障企业节后用工需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公司,在2024年3月底前为企业输送外来劳动力累计达50人及以上,且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服务机构规模输送补贴,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5万元。

  (十)开展技能提升培训。鼓励毕业一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抚育12周岁以下小朋友的妈妈、低保户家庭成员、残疾人、退伍军人等重点群体人员,积极参加东区街道组织的农村电商、南粤家政技能免费培训班,给予上述人员一次性200元/人培训补贴。通过企业组织培训及认定,培养、评价高级工(三级)及以上技能人才,或在职员工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且技能证书、学历证书及职称与本人现工作岗位相关联。年累计达到30人及以上(需从获证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一次性给予企业育才补贴最高5万元。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由相关职能单位制定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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