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山三乡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导语 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 生登记时间为5月21 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 间为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 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详细招生办法收好!
三乡镇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1年8月31 日前(含8月31 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1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2021年 有本市居住登记且在本市幼儿园大班或小学六年级建立学 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登记,从2022年起须持有本市有效居 住证才可登记);
(三)截至报名前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缴交社 会保险记录。
二、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 生登记时间为5月21 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 间为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 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 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 动获取学籍信息,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 系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核实更正。 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 生,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 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 译件)。
(二)志愿填报。
符合在我市入学条件的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 市直属初中,则在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
1.每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若填报了一个市直属初中 志愿,则只可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若同 时符合两个志愿录取条件,则按第一志愿录取),其中报读 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必须为第一志愿;
2.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并号填报志愿(符合录取条 件的可同时录取)。
3.积分入围学生选择我镇纪中三鑫双语学校中小学、 桂山君里初中或镇外其他民办学校需填报志愿。
注:选择我镇其他四所普通民办学校(平东、南峰、 东华和新民)的积分入围生可选择不填报志愿。小学一年 级积分生在7月10 日,初中一年级积分生在7月11 日到光后 小学体育馆现场选择学校(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三)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四)新生录取。
民办学校按全市于6月22 日统一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 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即填报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志愿(对应招生计划)的全部学生,按顺序 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两个志 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第一志愿录取。并号填报志愿的 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若为最后 一个号录取的,亦同时录取)。自愿报读本校的教师和教辅 人员的子女优先录取。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的,用于学校 补录。
(五)入学注册。
民办学校于6月27 日前完成摇号学生新生入学注册工 作。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完成注册手续, 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符合我镇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按镇公办学校中小学招生方案规定现 场登记入学,逾期不登记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六)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 由民办学校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5日9时至7月9 日24时登取“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重新填报志愿。 民 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 弟姐妹,其次住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再次 录取在本镇街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 ,录满为止,于8月31 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逾期登记学生可在8月16 日至8月20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入 学信息、填报志愿补录。
三乡镇中小学招生工作小组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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