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山市三角镇民办中小学招生通告

导语 2021中山市三角镇民办中小学招生如何安排!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报名指南等都在这!

  中山市三角镇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义务教育招生 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 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 见》《中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 作,根据上级有关工作的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通告。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 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1届 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 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2021年有 本市居住登记且在本市幼儿园大班或小学六年级建立学籍的 适龄儿童少年可登记,从2022年起须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才 可登记);

  (三) 截至报名前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缴交社会保险记录。

  二、招生计划及联系电话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 记时间为5月210 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 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 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 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中山市新生信息登 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 学籍信息,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幼 儿园或小学核实更正。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 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 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二) 志愿填报

  1.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政府购买 学位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和属地外计划共4种类型。除“政府购 买学位计划”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读其余计划均需填报志愿。 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 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2. 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 (若填报了一个市直属学校志愿,则只可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

  愿),并自定顺序(若两个志愿同时被随机摇中,则按第一志 愿录取),其中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必须为第一志愿,双胞 胎(或多胞胎)可并号填报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可同时录取)。

  (三) 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 证、学籍等三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 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 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 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 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 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 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三角镇教育部门要在6月4日前完成入学 信息审核。

  (四) 新生录取

  民办学校按全市统一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结合学生填 报的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即填报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志愿 (对应招生计划)的全部学生,按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 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两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 按第一志愿录取。并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 取条件的同时录取(若为最后一个号录取的,亦同时录取)。 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优先录取;符合教育优待政 策优先安排入学的人员子女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录取。 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划入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 地外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的,用于补录。

  (五) 入学注册

  民办学校须于6月27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 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 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由镇 街安排入学。

  (六) 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公 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5日9时至7月9日24时登录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重新填报一个志愿。民办学校补录 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住 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再次录取在本镇街居住生

  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 册工作。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 16日至8月20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入学 信息、填报志愿,三角镇教育部门将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 补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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