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符合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高考生申报材料

导语 中山符合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高考生有烈士子女考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台胞、参加普通高考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中山符合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高考生申报材料

  符合有关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

  1.烈士子女(非军人烈士子女)考生申请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含考生及父或母)、父母结婚证、烈士证明书、抚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取消台胞及台胞子女在我省就读相关证明事项的通知》(粤府台发〔2018〕3号)要求,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之一的台胞,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的台胞子女(籍贯为台湾),在办理高考照顾录取手续时,需提供上述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普通高考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向市招生办公室提出加分资格申请时需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证需复印封面及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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