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港口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导语 为做好港口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教体〔2024〕20号)要求,结合港口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 办 学 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口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户籍生”);

  2.符合港口镇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教育优待政策生”,详见附件2);

  3.港口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户籍人员的子女”);

  4.本市外镇户籍(在报名时拥有在港口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在港口镇就读的适龄子女(以下简称“跨镇街就读生”);

  5.参加港口镇2024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以下简称“积分入围生”)。

  (二)招生计划

  1.公办小学(含中山市华辰实验中学(以下简称“华实”)小学校区公费班)招生计划


  2.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三)招生安排

  1.小学一年级

  (1)户籍生

  中心小学:招收户籍为港口社区、胜隆社区和新港社区的户籍生。

  民主小学:招收户籍为民主社区的户籍生。

  群众小学:招收户籍为群众社区的户籍生。

  西街小学:招收户籍为西街社区的户籍生。

  石特小学:招收户籍为石特社区的户籍生。

  中山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大丰小学(以下简称“大丰小学”):招收户籍为群乐社区的户籍生。

  中南小学:招收户籍为中南村的户籍生。

  下南小学:招收户籍为下南村的户籍生。

  上述学校中,若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小孩入户所在村(社区)时间先后顺序,按学校到中心片区的距离,由近及远结合个人意愿,由港口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依次安排在中心小学、民主小学、群众小学、西街小学、石特小学、大丰小学、中南小学、下南小学。

  华实小学校区公费班(购买学位):招收对象为港口镇户籍适龄入学儿童(入户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根据全市统一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直到录满为止(具体解读请家长关注“港口发布”微信公众号,并密切留意相关发布)。

  (2)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的子女、镇内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户籍生、跨镇街就读生、积分入围生,由镇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接受安排的视为放弃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2.初中一年级

  (1)户籍生

  港口中学:招收港口社区、胜隆社区、新港社区、民主社区、群众社区、西街社区、石特社区的户籍生;

  大南中学:招收群乐社区、中南村、下南村的户籍生。

  (2)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的子女、镇内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户籍生、跨镇街就读生、积分入围生,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接受安排的视为放弃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四)入学程序

  1.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港口镇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港口镇,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在港口镇申请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港口镇。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原就读幼儿园(小学)完成信息登记。全镇各幼儿园(小学)要协助家长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完成网上新生信息登记,各村(社区)要跟踪落实并确保辖区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新生信息登记。

  2.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港口镇公办学校、华辰实验中学小学校区公费班(购买学位)及面向港口镇招生的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志愿包括由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积分入围学生入读的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港口镇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由镇街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积分入围的学生入读学校由镇街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港口镇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安排入学。

  3.信息审核

  (1)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2)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的子女、镇内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户籍生、跨镇街就读生,除了需在招生平台信息登记以外,还需在规定时间(小学6月4日—6日;初中6月12日—13日)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到相应的部门验核,具体提交验核材料和验核地点详见附件1。

  4.新生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若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若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以此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若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镇内公办学校按港口镇招生办法安排入读相应的学校,华辰实验中学小学校区公费班(购买学位)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根据全市统一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直到录满为止,民办学校按民办学校的录取办法录取,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5.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被第二批次志愿港口镇公办学校(含华辰实验中学小学校区公费班)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信息补报

  港口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二、民 办 学 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 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入学程序

  1.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 ),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2.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四种类型。

  (2)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3)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港口镇公办学校及面向港口镇招生的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志愿包括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

  (4)华实小学校区一年级(自费生)面向港口镇属地计划招生120人,初中一年级面向港口镇属地计划招生240人;港口镇港源学校招生计划全部面向港口镇属地计划招生108人。属地招生计划有剩余的,学校将进行补录。

  (5)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港口镇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费用自理。

  (6)港口镇属地计划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符合港口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②法定监护人持有港口镇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3.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 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4.新生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 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 若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若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以此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若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第二批次录取时,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核定。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5.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若补录不成功,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若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镇街应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三、其 他 说 明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新生到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入读资格。

  (二)被录取到华实小学校区公费班的学生,需服从校方的统一管理,学费由港口镇支付(入读以后,学生户籍若迁出港口,将不再享受公费班学生资格,学费自理),其他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由家长自理。学生若被录取到华实小学校区公费班,港口镇将不再保留原公办学校学位;由于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该校注册(报到),但确需到港口镇公办学校就读的,于2024年8月15日—18日到港口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政府一楼108室)提交申请,经过审核后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三)办理小学一年级注册时,家长或监护人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验证,督促漏种预防疫苗的儿童按要求进行补种,并登记造册保存备查。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本办法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咨询人及电话

  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陈老师88480768、88402330

  中心小学:

  胡老师88419316

  民主小学:

  杨老师88411832

  群众小学:

  吴老师88482663

  西街小学:

  徐老师88402320

  石特小学:

  梁老师88410811

  大丰小学:

  李老师88401987

  中南小学:

  梁老师88402754

  下南小学:

  陶老师88411260

  港口中学:

  石老师88485008

  大南中学:

  吴老师88400593

  华辰实验中学:

  黄老师88488688

  港源学校:

  陈老师88481188

  投诉电话:

  8840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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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港口镇2024年小学和初中一年级各类招生对象提交资料清单

  2.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3.入学申请表

  4.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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