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山市永安中学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
导语 2025中山市永安中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考生成绩、志愿和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具体招生计划见正文。
2025中山市永安中学招生简章
一、总 则
招生依据:根据《中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和《2025中山市永安中学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工作。
招生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考生成绩、志愿和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二、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中山市永安中学
招生代码:2001030
学校类型:普通高中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等级:按国家示范性高中标准建设。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
中山市永安中学是中山市直属公办高级中学,位于中山市南区永安一路100号,按省一级学校和国家示范性高中标准建设。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顶尖,师资一流,是中山市重点打造的一所面向未来、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学校。
学校背靠广东中山国家森林公园,融合岭南建筑和现代风格,吸取风格多样的华侨建筑特色,中西文化元素合璧,呈现出中山百年侨乡的厚重历史。学校风景如画,山水相依,小山、钟楼、湖景、庭院等独具特色的景观赏心悦目,彰显出人文化、生态化、书香化、科技化的育人特色。
学校聚焦“家国文化”,秉承“慎身修永、安邦济世”的校训,以“多元发展、追求卓越”为办学理念,以“学生向往、教师幸福、社会满意的广东省一流名校”为目标,培育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个性发展”的卓越人才。学校以“人文筑基 科技领航”为办学特色,以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领学生立志成才,矢志报国。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与我校结为导师学校,学校获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广东省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绿色学校、中山市 “未来课堂”实验学校、中山市文明校园、中山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中山市首批“五星级”食堂……教学质量跻身全市一流高中行列,成为中山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支点与新优势。
办学特色:
1.目标特色:学校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布局,以“人文筑基 科技领航”为学校办学特色,旨在探索形成优质基础教育与优质科技特色互补的育人格局,办成具有科技特色的全面发展与特长发展、科学性和人文性相统一的现代化、智慧型的未来学校。
2.培养特色:学校以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个性发展的卓越人才为育人目标,在课程实施和德育管理方面,都将遵循高中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水平:在课程方面,学校着力打造国家课程体系、校本特色课程体系、领航课程体系、综合实践课程体系等多元课程体系。在德育管理方面,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行“安德育”,聚焦学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和个人终身发展所需要的核心素养,秉承“为学生幸福导航,为家国永安奠基”的育人理念,用“安然、安心”的教育,培养能“安己达人、安邦济世”,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个性发展”的卓越人才。
3.管理特色:学校由特级教师、语文正高级教师、广东省首批卓越校长陈礼兴领衔,秉持“以人为本、方圆结合”的管理理念,采用扁平化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组织和调动学校资源,为学生的高质量成长发展提供服务支撑。学校设置学生职业生涯指导中心、科技创新实践中心、文化艺术美育中心、体育健康活动中心等促进学生全面成长的机构;成立学生会、学管会、学生调研组、学生志愿者等学生自治组织,以及面向教师的教师发展研究院、考试评价研究院等的管理机构,积极为每一位永安人搭建自我成长、自我实现的平台,努力成为 “学生向往、教师幸福、社会满意”的一流名校。
4.师资特色:学校拥有超硬核师资队伍——德才兼备的管理天团、名师天团、博士天团、北师大天团、名校天团和海归天团。教师队伍有“学历顶尖、经验丰富、业绩优异”三大特点:有从全国各地引进的名优教师团队,有从本市直属高中遴选的骨干教师团队。他们中有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有教育部学科评审专家和省、市中心教研组成员;有荣获国家级、省级荣誉的教育精英和国家级、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的教学名师。新教师队伍精英荟萃,他们都是从北师大、中科大、南开、香港大学等境内外名校毕业的优秀博士生和研究生。
5.科技特色:科技已成为推动永安中学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学校拥有航空馆、科创中心、理科创新实验室、智慧文科教室等一流的高科技设施,满足了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开设了航空特色、无人机编程、机器人、天文探索、人工智能、数学建模等科技创新课程。近3年,100余位学生在教育部白名单全国信息学竞赛、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航天创新大赛等国家、省级科技创新类赛事中获一、二等奖。
6.创新特色:学校以为国家培养创新拔尖人才为宗旨,对照国家"强基计划",根据学生的综合能力发展水平和中考成绩,成立领航部,开设“领航班”,理科方向旨在培养未来有兴趣从事理科、航空航天、人工智能、信息产业等相关领域工作的优秀学生;文科方向旨在培养有志于从事文史哲等人文社科类方向研究的优秀学生。
“领航班”实行“三导师制”,以心理教师、班主任和家长为规划导师,以特级教师、名优教师和骨干教师为学业导师,以部队教官、高校教授和优秀职业人士为职业导师构建生涯发展共同体,为学生进行个性化生涯规划;“领航班”在高质量完成国家课程的基础上,将根据各类学生特点,实行多元化、个性化的课程设置,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学科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重点培养打造,为知名高校输送尖端人才。
学校地址(邮政编码):中山市南区永安一路100号(528499)
学校网址:https://yazx.zsedu.cn/
三、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中山市永安中学2025年高中招生工作组,下设4个小组:领导组、纪检组、资格审核注册报到小组、招生宣传小组。
(一)领导组
组长:校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组员:校党总支委员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2.研究提出本校招生工作的总体方案,审查通过年度招生工作方案。
3.根据有关招生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审定本校高中招生计划以及有关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
4.全面管理招生工作进程,安排部署招生宣传、咨询、信息审核、信息报送等工作。
5.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落实招生录取工作流程及工作纪律,部署招生录取各项工作。
6.审核并批准录取新生名单。
7.协调并解决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纪检组
成员:党总支纪检委员、各支部纪检委员。
工作职责:
1. 参与本校招生工作的全过程,保证监督到位,确保本市招生政策、法规、制度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学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各个环节,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纪律监察,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负责检查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的情况。
4.对招生录取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妥善处理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特殊情况。
5.督促、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者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核注册报到小组
成员:教务处成员、年级部成员
工作职责:
1.做好考生录取资格的审定、网上录取工作。
2.做好录取通知书制作和派送工作。
3.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工作。
4.做好未报到学生网上注销工作。
5.做好录取名册打印工作。
(四)宣传咨询小组
成员:教务处成员、校园文化中心成员。
工作职责:
1.做好 2025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相关工作。
2.做好信息发布与社会咨询相关工作。
3.向到访的初中学校宣传本校的招生方案、办学业绩等。
四、招生计划
说明:今年我校高一年级共招收1458名学生,A类计划与B类计划数将根据实际招生录取情况动态调节,确保严格执行上述计划。
五、录取规则
中山市永安中学录取根据《中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中教体〔2025〕16号)、《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中教体通〔2025〕29号)、《中山市永安中学2025年“领航班”学科类自主招生工作方案》、《中山市永安中学2025年“领航班”学科类自主招生简章》、《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中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队员选拔的通知》(中教体通〔2025〕45号)文件执行。
六、收费和助学
收费标准:学杂费: 1200元/学期
住宿费: 500元/学期(含空调费和热水费)
体检费: 32元/学年
收费依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中发改费管函〔2019〕234号)。
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助学金,对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
七、附 则
新生入学注册要求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录取学校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报到注册。按市招办文件规定,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考生,将注销录取资格。
注册须提交的资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身份证和户口簿(考生所在页)复印件;
3.纸质档案;
4.随迁材料等其他材料。
注册报到时资格审核
成立新生资格审核小组,对新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一是审核学生户籍,审核是否存在虚假户口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二是审核学生学籍,以全国学籍平台及市学籍平台数据相结合对照检查的方式,审核学生学籍真实性。三是审核学生纸质档案。四是审核学生随迁材料。五是审核学生实际就读情况。
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招生监督保障机制
成立纪检小组,对招生录取各环节进行监督,实现操作规范、阳光招生,确保教育公平公正。
招生咨询电话:0760-88855333
招生监督电话:0760-88818000
本方案由中山市永安中学负责解释。本方案涉及政策与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不一致时,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