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山市南朗旗风学校中小学招生简章

导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山市南朗旗风学校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

  中山市南朗旗风学校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简章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山市南朗旗风学校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金

  副组长:宋修雨

  成员:曾燕林石宝行蒲鹏程刘从珍

  二、招生计划

  1. 计划招生班数:小学一年级8个班,初中七年级4个班。

  2. 计划招生人数:小学400人,初中220人,额满为止。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1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2021年有本市居住登记且在本市幼儿园大班或小学六年级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登记,从2022年起须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才可登记);

  (三)截至报名前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缴交社会保险记录。

  , 四、入学程序

  (一)登记入学信息。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2日9时至6月3日24时, 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 //www. zsedu. net/),按要求上传资料。

  (二)入学信息审核。“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学校在6月8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三)志愿填报。“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会按审核通过的入学信息和民办学校志愿类型,列明学生可选报的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若填报了一个市直属学校志愿,则只可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志愿不分先后。选报我校志愿时,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 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等情况。

  (四)录取。

  1. 自动录取。自愿报读我校的教师子女和教辅人员子女可以优先录取,若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自动录取。法定监护人须在6月15日9时至6月16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务必留意手机短信提示)。

  2. 电脑摇号录取。若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7月3日上午9时统一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摇号录取分两步:第一步,按照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步,从未被录取的名单中再按招生计划数现场随机摇号产生候补名单。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即从候补名单中按先后顺序补录。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法定监护人须在7月3日下午17时至7月4日24时登录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若另一志愿同时被录取,监护人应确定其一,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

  (五)入学注册。学校在7月13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完成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不得参加第一次补录。

  (六)补录。若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公布,依报名顺序公 开进行免试补录。第一次补录时间为7月15日9时至7月16日24时,未被录取的学生可重新填报志愿。学校优先录取在南朗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并于7月2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若需第二次补录,于8月1日9时至8月24日24时进行。凡符合我市民办学校招生条件且未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皆可参加补录。录满为止,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六、校车接送

  南朗镇内有校车接送。

  七、学校地址

  中山市南朗镇南朗村官朗路17号

  电话:0760-8662705885212358 8662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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